為避免汽機車噪音擾民,立法院會9日三讀修正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明定機動車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最重可處3萬6,000元罰鍰;另外,長照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
現行《噪音管制法》規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許多車輛先以原廠排氣管檢驗,通過後再以改裝排氣管上路,導致民眾深夜或清晨深受噪音影響。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處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時仍未完成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若一年內再度違反,得吊扣牌照6個月。
現行條文規定,若機動車輛噪音遭檢舉且不依規定檢驗,或經檢驗不合管制標準,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三讀通過條文也提高罰則,明定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為減輕長照家庭負擔,立法院也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將長照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明年5月報稅適用。
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
多位朝野立委認為,台灣社會快速老化,應提高長照特別扣除額以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此前初審時通過,長照扣除額由現行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明年5月報稅適用。本案9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先前表示,若長照扣除額提高至18萬元,一年稅損大約10億元,且修法後條件放寬,未來實際稅損應該會超過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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