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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費除罪化 陳玉珍與工會達3共識

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12日就「立法院組織法」修法發表訴求與具體主張。(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12日就「立法院組織法」修法發表訴求與具體主張。(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立委助理費除罪化,引發爭議,助理工會12日先在立法院大門口集會提出訴求,後與陳玉珍前往立法院會議室會談並達成三點共識。

助理工會在立法院外表達訴求後,陳玉珍也到場表達看法,隨後雙方進入會議室商談。陳玉珍表示,若法案有不周延或對助理權益、法制化等沒有保障的部分就來討論,她不希望變成政黨之爭。因此就利用這個契機來把助理權益等各方面制度進行法制化。

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12日就「立法院組織法」修法發表訴求與具體主張集會。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12日就「立法院組織法」修法發表訴求與具體主張集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長韓國瑜也到場表示,助理工會可以在即將召開的公聽會提出意見,他一定會重視立委提案,也會重視國會助理的權益。

陳玉珍和助理工會達成三點共識,第一,國會助理是立法院運作重要的一環,工作權、既有權益與福利保障只能向前,絕不能倒退。公費助理的勞保、健保、退休金、生日禮金、健康檢查補助及文康活動費用等,均不受影響,其餘勞雇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

陳玉珍指出,第二,現行公費助理制度仍有優化空間,包括專業加給、資深加給、在職進修與福利措施等,可比照立法院約聘僱人員。第三,未來提案審查時,她承諾以修正動議方式,整合助理公會所提修法版本,補足原提案不足。

助理工會理事長李永誠(左)、立委陳玉珍(中)、助理工會監事會召集人王忠智(右)。助理工會理事長李永誠(左)、立委陳玉珍(中)、助理工會監事會召集人王忠智(右)。(記者常懷仁/攝影)

工會評估修正動議方式可行

助理工會監事會召集人王忠智表示,他們是要求撤回原案,但就立法技術而言,在委員會審查時,提案人可以要求以修正動議替代原案審查,這是可行的。

王忠智強調,陳玉珍已承諾《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不會變動,維持公費助理制度、工作權與既有福利不受侵害,相信她一定會遵守承諾。不過也有部分成員無法接受協議。

公督盟要求立委公開表態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12日舉行記者會,要求國民黨立委撤案撤簽、制定「助理專法」,並與86個公民團體、6個政黨發起「反對民代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承諾書,要求全體立委公開表態。

承諾書提出三項訴求:一、公開承諾反對修法,捍衛公帑監督責任;二、呼籲提案與連署立委負責任撤簽,避免損害立院廉政形象;三、推動助理制度法制化,讓權責清楚、保障健全、專業升級。

公督盟表示,過去助理費由立委統籌發放,曾出現未替助理投保勞健保,甚至挪作私人用途的亂象,才改為現行制度,將助理費直接給助理,以防止挪用與貪汙。

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12日就「立法院組織法」修法發表訴求與具體主張集會。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12日就「立法院組織法」修法發表訴求與具體主張集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針對陳玉珍所提版本,公督盟指出,此版本不僅可望溯及既往,替特定貪汙案件解套,更讓民代自肥,全國將近40億元公帑將失去查核機制。 

公督盟強調,若修法通過,恐使近五千名公費助理的薪資、加班費、勞健保與退休金,從法定保障退化成民代的私人裁量,助理將成為制度犧牲者。因此提出改革三箭,包含聘用透明化、任用專業化、待遇正常化,並制定「助理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