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5日遭立法院否決後,後續處理方式引發關注。由於《財劃法》最晚須於15日公告,外界盛傳總統府與行政院已拍板,由於憲法法庭因大法官缺額過多無法開庭,將以「不副署、不公布」方式因應。對此,政院人士強調,最終仍由行政院長卓榮泰依法、依憲做出決定,並將於拍板後對外說明。
知情人士指出,府院近日密集開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盤點可能的因應作為,除《財劃法》外,也同步評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其他重要法案後續是否持續受阻的情況。政院預計15日就《財劃法》後續處理方向定案並說明;至於「停砍公教年金」相關修法,目前尚未送抵行政院,但亦被納入整體評估。
行政院先前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條文,恐影響中央調整地方補助款的彈性、逾越年度舉債上限,並衝擊中央施政推動,因此提出覆議;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後,政院重申不會執行違法內容,也不會據此重編明年度總預算。年度總預算仍依現有的《財劃法》編列執行。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表示,經黨主席賴清德與黨籍立委討論後,已確認相關原則,包括「不副署」或「副署後不執行」,皆屬《憲法》所允許的程序,並支持政院的最終決定。立委蘇巧慧也指出,在憲法法庭功能受限的情況下,支持行政院在憲政框架內窮盡一切手段,因應藍白陣營所通過的爭議立法。
在野黨則強烈反彈。國民黨立委林沛祥批評,若行政院以不副署作為政治手段,形同扭曲《憲法》與法律意義,呼籲朝野應回到協商,聚焦民生議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更直言,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若可被行政部門宣稱不執行,將是民主憲政與法治原則的重大危機。
據《憲法》規定,法律公布的結構是「共同責任制」,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在公布前,須經由總統公布、行政院長副署並由相關部會首長副署,才生效正式成為法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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