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將替代役體位細分為A、B兩級,未來僅BMI(身體質量指數)大於45或身高未達144公分才可免役。往常以高血壓規避兵役,修訂後高血壓須「併發實質器官病變」才可免役,且得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測量;扁平足也改為須服替代役。
依據現行規定,役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後區分為常備役、替代役及免役體位。此次修法考量到替代役因服勤單位不同,服勤性質差異顯著,故將替代役體位區分為A、B級,預計將依其等級分發至不同單位。修正後的「體位區分標準表」項目亦從現行193項次刪減至180項次。
嚴格限縮免役門檻 體重與身高標準大幅提高
在BMI值部分,免役體位從BMI<15或BMI>35,修正為BMI>45;替代役體位A級為15≦BMI<16.5 或32<BMI≦37.5、B級BMI<15或37.5<BMI≦45;常備役體位則維持16.5≦BMI≦32。以身高170公分計算,現行體重超過101.3公斤即可免役,未來修法通過將上修至130.2公斤。
在身高方面,免役體位從身高≧196 或≦154,修正為身高≦144;替代役體位A級為145≦身高≦149、B級則無限制;常備役體位則從158≦身高≦195,修改為身高≧150。
另外,不少藝人透過偽造高血壓病例閃兵,草案明定,中度以上高血壓併發實質器官病變,包括心臟肥大、腎病變或周邊血管病變等,以及肺動脈高血壓併有後遺症者才能免役,中度、重度高血壓經治療,無實質器官病變者則分別必須服替代役A、B級,常備役體位則維持輕度高血壓標準。此外,「中度及重度高血壓」測量應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
足弓角≦168度服常備役其餘服替代役A級
扁平足免役則走入歷史:過去扁平足足弓角大於168度者即可免役,新規定為足弓角大於168度者改服替代役A級,常備役標準從足弓角「小於等於165度者」修正「小於等於168度」;另外,重度拇趾內、外翻併外生骨疣或拇囊炎者,及空凹足角度大於90度,皆由免役改為替代役B級。
在椎間盤突出症部分,過往接受切除手術治療即可免役,新草案規定,椎間盤突出症經治療後,若神經功能檢查無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仍須服常備役;即使經椎間盤切除手術,若神經功能檢查仍無病變者列為替代役A級,有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則列B級。僅有椎間盤突出症經治療且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才可免役。
精神病、嚴重型憂鬱症免役須做心理衡鑑報告
在神經系統分類中,患精神病經治療一年以上,並經複檢醫院診斷確定者,及持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者可免役,其備考欄新增「須完成心理衡鑑報告」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並提供一年以上完整治療病歷。
此外,嚴重型憂鬱症免役條件,也從治療6個月以上,改為一年以上,仍未痊癒而有社會功能障礙者,備考欄也新增須完成心理衡鑑報告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並提供完整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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