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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輪消費爭議 立委推定型化契約

交通部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交通部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疫後郵輪旅遊升溫,但消費爭議也時有耳聞。多名立委17日於立法院質詢時批評,法令未能跟上市場復甦速度,應盡快公告相關定型化契約。交通部表示,船票定型化契約預計3個月內公告,郵輪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草案預計於年底送行政院審議。

根據交通部統計,今年國際郵輪預估實際到港數共567艘次、旅客114.44萬人次,將超越疫情前2019年旅客最高峰105.5萬人次,成長8%,創下歷年新高。

觀光署現行訂有「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要適用於團體旅遊,而針對郵輪公司直接銷售或是委託旅行業代售的郵輪產品,以及沒有領隊陪同的個別旅遊型態的消費者,保障仍不足。

近期麗星郵輪發出公告通知旅客,明年1月4日、11日、18日原定高雄航往菲律賓航次調整為前往日本沖繩,雖有提供相關補償方案,仍引發旅客不滿。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共同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觀光署及航港局,盡速完成郵輪船票及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法制作業,並督導業者落實辦理。交通委員會決議原案通過。

航港局長葉協隆指出,觀光署正研議訂定,而航港局「郵輪船票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則已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審議中,承諾3個月內出爐並公告。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質詢時也表示,業者片面變更航程,即使提供旅客全額退費,權益仍受損。對此,交通部常務次長林國顯表示,針對這起消費爭議,已請航港局、觀光署盡快要求業者提出補償。

麗星郵輪回應,本次航線調整係經審慎評估後,依整體營運安排進行的必要調整。針對因調整而影響的旅客,提出三項配套方案供旅客選擇,相關內容已透過原訂購通路說明。如旅客選擇辦理退費,將不收取任何手續費用;理解航程調整可能對部分旅客造成不便,後續亦將持續透過既有通路與旅客溝通說明,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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