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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教職員遭逼退無資遣費 高校工會發起聯署入法

高教工會18日宣布發起全國連署,要求立法、行政機關正視私校教職員的弱勢處境,立法保障資遣費、提高退撫金。左起為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副教授胡嘉智、開南大學電影與創意媒體系副教授黃品堯、長庚大學通識中心教授鄭惠芳。(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18日宣布發起全國連署,要求立法、行政機關正視私校教職員的弱勢處境,立法保障資遣費、提高退撫金。左起為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副教授胡嘉智、開南大學電影與創意媒體系副教授黃品堯、長庚大學通識中心教授鄭惠芳。(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供)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高教工會18日宣布發起全國連署,要求立法、行政機關正視私校教職員的弱勢處境,立法保障資遣費、提高退撫金,避免私校教職員失業後生活陷入困境。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串連30名大專校院學者,發起「私校教職員不該是勞權孤兒,要求修法保障資遣慰助金、提高私校退撫」連署。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私校教職員有4.1萬人,其中私立大專校院有2.7萬人,佔全體大專校院教職員近六成。在少子女化、招生困境下,學校往往將壓力轉嫁給教職員承擔,刪減福利、獎金和薪給,甚至強制資遣。

林柏儀說,依照現行法令,僅有被列入「專輔學校」的私校,教職員資遣時才有保障資遣費;但很多私校在被列「專輔」前,就已在逼退教職員。教育部雖然有補助私校發放資遣費,但屬鼓勵性質,沒有強制。

林柏儀也提到,有私校一手拿補助,一手卻仍要求教職員接受不合理的條件才能獲得資遣費;例如要求簽署「學校已結清所有應得薪資,雙方無其他未結款項」同意書,讓教職員難以追回之前的不當減薪。

高教工會批評,現行私校教職員的退休金提撥率為12%,低於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的15%,公私校不平等的情況,導致許多人才往公立學校流動。高教工會估算,政府1年僅須提撥新台幣9.3億元,並不是窒礙難行。

高教工會提出的連署主張,私校教職員只要非自願離職、資遣或退休,都應獲得資遣慰助金,標準應至少達每滿1年發給1/2個月的平均薪給(含本俸與加給)。

連署的第二項主張,要求修法提高私校教職員退撫提撥率,比照公教退撫新制的提撥率15%,終結公私校教職員權益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