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17時29分許,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行車糾紛,一方駕駛持球棒砸毀對方車輛照後鏡。
警方立即啟動快打部隊,5名員警3分鐘內即趕到現場,據了解曾姓自小客駕駛(男、30歲)由中正路往復興路方向行駛,同向王姓駕駛(男、54歲)由右側硬要切進車道,他擔心發生碰撞鳴按喇叭警示,但對方仍強行逼迫他讓道。
曾男一時氣憤,於停等紅燈時,下車持平日練球用的鋁製球棒猛敲對方車輛照後鏡,王男則表示於路旁讓家人下車後準備駛入車道,沒有逼車行為,不知為何會被砸車,員警釐清案情後,當場查扣球棒,並依恐嚇及毀損罪嫌移請偵辦。
桃園警察分局嚴正聲明,絕不容許任何人以暴力手段解決爭端,違法者必定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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