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113學年度起全面調升公立幼兒園餐點費數額,114學年度將持續投入約4億元經費,確保幼兒在園內能享用營養均衡、高品質餐點。教育部6日表示,現行餐點費以一般地區每日95元、偏遠地區每日105元作為參考基準,並可因地制宜,依物價水準與實際需求彈性調整。
教育部自113學年度起,全面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調升公立幼兒園餐點費數額,114學年度持續投入約4億元經費,其中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3.5億元,地方負擔約5千萬元,中央投入經費占比達87.5%。
國教署表示,考量各地區生活成本與食材採購條件不同,現行餐點費以一般地區每日95元、偏遠地區每日105元作為參考基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可因地制宜,依物價水準與實際需求彈性調整。
另外,為強化幼兒園自主供餐能力,提升整體餐點品質,國教署指出,將持續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配置公立幼兒園廚工人力,由專責人員於園內製備餐點,兼顧食品安全與營養需求,114學年度將補助廚工1,702人,經費約2.55億元。
國教署指出,幼兒飲食與身心發展密切相關,將持續從制度與資源兩端著手,建立完善的幼兒園供餐機制,除明定餐點供應原則與營養基準,提供各園所實務依循外,也透過經費挹注,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相關規範,讓幼兒在校園中獲得穩定且適切的飲食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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