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自今年2月1日起,年滿20歲旅客可免稅攜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菸)200支。國健署特別強調,免稅新制僅限於台灣已核准之品項,若民眾攜帶未經核定之加熱菸入境,依法最高可重罰新台幣500萬元。
根據修正要點,旅客免稅攜帶數量為200支(或1條),並以年滿20歲為限。此外,民航機與船舶服務人員亦增訂得攜帶5小包(每包20支為限)。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提醒,雖然法規放寬免稅額度,但民眾不可隨意從國外購買未經審查的加熱菸回台,產品必須是從機場免稅店或離島購買、且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品項。
違者最高重罰500萬元
羅素英強調,入境查驗將嚴格執行,若民眾攜帶非法定品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羅素英說,雖然民眾不可從國外購買其他品項回台,但是仍可從機場免稅店和從離島購買後攜回,就會適用「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的免稅規定。
羅素英也說,已於去年10月將通過審查之產品清單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入境查驗依據。適逢寒假與過年返台人潮將至,國健署將加強對外說明與宣導,協助民眾事前了解規定,並非所有加熱菸產品皆適用免稅規定,國人出國旅遊購物前務必確認品項是否合乎台灣法規,避免誤觸法網。◇
※《大紀元時報》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未滿20歲不得吸菸。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