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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版軍購條例 國防部:後勤配套全空白

白營版本只有買裝備 無配套措施 包含保修、補給、人員訓練等 若立院強行通過 國防部恐無法執行

圖為國防部27日舉行過年加強戰備媒體邀訪活動,陸軍部隊進行地空整體操演,出動HIMARS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發射車。(中央社)
圖為國防部27日舉行過年加強戰備媒體邀訪活動,陸軍部隊進行地空整體操演,出動HIMARS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發射車。(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8年1.25兆元國防特別條例仍卡關立法院,民眾黨團26日提出軍購特別條例草案,全案預算上限下修至4千億元,採「一年一編」,並要求政府對裝備籌獲期程進行專案報告。國防部27日表示,民眾黨團版本只有買裝備,沒有建立配套措施,若立院強行通過,可能會使國防部無法執行,甚至衍生後遺症。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26日提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列出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等5項採購項目,總額上限為4千億元,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

對此,國防部戰規司司長黃文啓中將27日表示,台灣作為守勢作戰的國家,因此採取威脅導向的建軍方式,也就是面對什麼樣的威脅,國防部會策劃相應的作戰計畫,編組需要的防衛作戰兵力,並採購必要的武器裝備。

國防部27日召開記者會,國防部戰略規劃司長黃文啟(講者)出席,會中說明行政院版本與民眾黨團提出的國防特別預算條例差異。國防部27日召開記者會,國防部戰略規劃司長黃文啟(講者)出席,會中說明行政院版本與民眾黨團提出的國防特別預算條例差異。(中央社)

軍購流程複雜 國防部詳解

談到武器獲得的流程,黃文啓指出,首先要依序作戰計畫確認聯合作戰需求。它是一個25年期、區分近、中、遠程的規劃。近程會結合5年兵力整建計畫,針對武器裝備的可獲得來源、科研進度,以及後續部隊編成跟接裝所需要的時間,做完整規劃。在確定所有項目後,才會真正的進入建案作業。

黃文啓表示,必須在執行年度前一年的年底前,把相關的案項納入5年兵力整建計畫。後續配合預算編製的期程,建案文件必須在5月31日之前完成國防部的部內核定,10億元以上要送行政院審查後,納入當年10月預算書表,送至立法院進行審查。

他進一步說,兵力整建計畫建案啟動後,首先必須要完成作戰需求或研發需求文件的撰稿,通常都需要在執行年度前2年啟動作業,進行技術準備水準評估。

他表示,傳統型態武器的作業需求文件經參謀總長核定後,進入最複雜的細分文件,除了針對成本、預劃獲得的選項分析,同時要針對獲得過程當中可能產生的風險因素,以及管控手段進行評估。最後確立整體後勤需求,除了外界熟知的保修、補給,也必須包含人員訓練。

軍購案還要搭配訓練、維修

黃文啓強調,目前民眾黨版本內容只有買武器,但是彈藥庫、掩體都沒有納入。若強行通過該版本,短短7天內根本不可能重新修改建案文件以符合其要求,屆時將導致整個作業「窒礙難行」;如果勉強只買裝備、沒有把配套建起來,後續審監單位在稽核的時候,恐怕相關的建案人員都難逃究任。

他說,在預算上要對立法院負責外,每個案子大概要結束時,都要接受審計部稽核。程序上沒有完備就會構成缺失;因此就程序而言,國防部一向全程遵守,絕對不可能有任何的一時遺漏,否則會遭監察單位糾正彈劾。

國防部主計局長謝其賢中將表示,特別條例是屬於法律位階,民眾黨的特別條例明定採購數量、預算上限,未來如果採購數量沒有達到,或是預算上限無法執行,必須要再修法才能調整,而行政院提的特別預算一向是在預算案書表揭露採購數量和金額,且特別預算涉及對美軍購,是以美元計價,若新台幣貶值1元,購買力可能就會下降新台幣上百億元。

謝其賢說明,軍購案要形成戰力,還需要國內附屬工程、訓練、維修工廠等,如果特別條例只設定在對美採購預算上限,裝備回國後沒辦法形成戰力、沒辦法完成訓練。若要在特別條例預算額度內完成訓練,國軍可能被迫減少購買的武器數量,也可能必須要回過頭請立法院修條例,可能會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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