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院院長連賢明13日指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除有利傳統產業擴展美國市場,也為科技業深化供應鏈合作創造空間,其中能源採購將兼具平衡貿易與強化能源安全的雙重效益,對台灣整體經濟結構調整具指標意義。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率團於美東時間12日在華府與美方達成共識,並完成簽署程序。協定內容涵蓋關稅、非關稅措施、貿易便捷化、智慧財產權及經濟安全等面向,為雙邊經貿合作奠定制度基礎。
連賢明分析,美方近年推動的關稅協議,多聚焦「市場開放、擴大採購與加碼投資」三大主軸。此次台灣承諾於2025年至2029年間擴大對美採購,總額近850億美元(約新台幣2.67兆元),涵蓋能源、航太及基礎建設等領域。包括444億美元的液化天然氣(LNG)與原油、152億美元的民用飛機及發動機,以及規劃252億美元的電網設備、發電機及鋼鐵製造設備;這顯示台美經貿互動已從單純出口導向,邁向更具戰略布局的合作模式。
連賢明表示,台灣能源96%依賴進口,每年對外採購金額約500億美元,目前美國能源占比約10%至15%,若每年提高100億美元,美國占比將升至30%至35%,有助於平衡對美順差,並分散台灣能源來源。在產業面,他認為,傳統製造業可望藉由關稅與規範透明化降低進入門檻,科技業則有機會進一步銜接美國關鍵供應鏈體系。
針對非關稅貿易障礙,經濟部表示,雙方將依循國際標準執行商品檢驗制度,美國製產品若經國際認證實驗室依規檢測合格,輸台時可免再測試,減少程序負擔。同時,政府將依風險高低提高邊境抽查比例,並強化市場稽核與購樣檢驗,確保消費安全。
經濟部指出,有39個乳酪及10個加工肉品的名稱,用來說明乳酪及加工肉品的種類或類型,此類商品可自由進口,讓台灣消費者有更多元產品選擇。至於智慧財產權與經濟安全,台灣制度原已與多項國際規範接軌,未來將透過民刑事與邊境措施落實執法,並持續優化出口管制與投資審查機制,避免高科技產品遭不當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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