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大型車職業駕駛持照年齡上限可從65歲延至68歲,但限制駕車時段為上午6時至晚間6時,若逾時處6千元至1.2萬元罰鍰,但實務上衍生不少爭議;為兼顧處罰平衡性,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法,擬改依持普通駕照駕駛營業車開罰,罰鍰金額為1,800元至3,600元,預計5月實施。
交通部說明,過去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持照年齡上限為65歲,因應汽車運輸業缺工困境,自2020年7月1日修正施行,有條件放寬汽車運輸業所屬年滿65歲以上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持照年齡上限,可申請延至68歲。
不過,配套同時規定,該類逾65歲的職業駕駛人僅限於日間時段(上午6時至晚間6時)駕駛大型營業車輛,如需夜間行駛,須另外申請。若違反時段規定駕車,現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款規定開罰,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表示,由於現行規定將駕車時段限制列為「持照條件」,實務上衍生爭議,例如駕駛人日間出車,但返程途中遇塞車或車輛故障,為將車輛駛回而逾時行駛被開單;考量該類職業駕駛人仍具備普通駕駛執照資格,並非無照駕駛,僅是受工作條件和時間限制,相關罰則應顧及平衡性。
因此,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根據修法草案,明定汽車運輸業所屬65歲以上的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逾規定日間時段駕車者,視為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違規者將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第1款「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表示,該修法草案預告期30日,蒐集各界意見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修正發布,預計5月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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