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知名禮儀專家、暢銷書作家漢森(William Hanson)經常在社群平臺分享各種禮儀與建議,累積至今已有數百萬名粉絲。
儘管有些人在餐廳用餐時以刀叉吃披薩,但漢森日前在Instagram網站發表短片中卻教人直接用手拿起來吃。他在短片中示範並解釋說:「披薩的傳統設計就是用手拿著吃。這就是為什麼它有餅邊。你不需要用刀叉,直接拿起來往裡折疊就行了。」
他提醒,別讓披薩薄片軟趴趴的垂著,因為番茄醬和融化的起司很容易流下來,弄得一團糟。正確的吃法是將每一片披薩向內折疊,讓手指只接觸到酥脆的餅底和外層餅邊。
若披薩薄片不夠結實、尖端下垂,可以對折成類似「披薩包」的形狀,會更方便食用。他在貼文中寫道:「披薩不是正式的食物,你無須使用刀叉。」
不過,也有網友不認同這種說法,仍堅持用刀叉吃披薩,尤其是在公共場合用餐時。也有人說,披薩在某些國家是標準食物,所以會維持使用刀叉的吃法。
漢森先前曾指導大家用刀叉吃香蕉,所以當他直接用手拿披薩吃時,讓網友感到很驚訝;有人說:「這是我第一次認同你說的。」也有人說:「哇!吃披薩完全不用刀叉,但吃香蕉卻要用刀叉!」
披薩的歷史
當你在享用披薩美味時,可曾想過這種食物是誰發明的?又是如何發展成現在的樣子?
根據網站History.com報導,披薩的歷史相當悠久。古埃及人、古羅馬人和古希臘人都食用過類似今日披薩鋪滿餡料的扁平麵包。但現代披薩的發源地是義大利西南部的坎佩尼亞(Campania),其首府就是那不勒斯(Naples,或譯拿坡里)。
那不勒斯建於西元前600年左右,最初是希臘人的定居點。18世紀與19世紀初,它是一座繁榮的海濱城市。名義上雖是一個獨立的王國,卻因聚集大量貧苦勞動者而惡名昭彰。
那不勒斯居民需要價格低廉且方便快速的食物,而披薩這種鋪滿各種配料的扁平麵包,既可當作任何一餐食用,又可由街頭小販或非正式餐館販售,正好符合需求。
早期窮人食用的扁平麵包,其配料正是如今人們所喜愛的披薩配料,如番茄、乳酪、橄欖油、鯷魚和大蒜等。
瑪格麗特披薩
義大利於1861年統一。該國國王翁貝托一世(Umberto I)和王后瑪格麗特(Margherita)於1889年訪問那不勒斯,相傳兩人在旅途中吃膩了法式高級料理,便到城裡一家披薩店點了各種披薩品嘗。
據說瑪格麗特最喜歡一種上面鋪著軟白起司、紅番茄和綠羅勒的披薩,而這種披薩恰好採用了義大利國旗的顏色;從那時起,這種特殊的配料組合就被命名為「瑪格麗特披薩」。
儘管瑪格麗特的祝福或許開啟了義大利各地的披薩熱潮,但在20世紀40年代以前,披薩在那不勒斯以外的地區仍鮮為人知。
然而,來自那不勒斯的移民遠隔重洋前往美國紐約等城市找工作,同時帶來了他們引以為傲的酥脆披薩。他們並非為了在美食界有所建樹,但披薩的風味和香氣很快就吸引了其他族群和非義大利人。
美國最早的披薩店
依據記載,美國最早的披薩店之一,是位於紐約曼哈頓春街(Spring Street)的Lombardi's,該店於1905年獲得披薩銷售許可。Lombardi's至今仍在營業,但已不在1905年的原址。
隨著義大利裔美國人與其食物,從城市遷徙到郊區、從東海岸遷徙到西海岸,尤其二次世界大戰後,披薩在美國的受歡迎程度迅速飆升。披薩不再被視為一種「民族」美食,而是逐漸被視為一種快速、有趣的食物,而且融合了各地區的口味;例如加州風味披薩,配料從烤雞到煙燻鮭魚都有。
披薩最後回傳到義大利乃至世界各地。美國美食評論家、《義大利美食如何征服世界》(How Italian Food Conquered the World)作者馬里亞尼(John Mariani)解釋說:「就像牛仔褲和搖滾樂一樣,世界其他地方,包括義大利人,都接受了披薩,只因為它來自美國。」
如今,像達美樂和必勝客這樣的美國連鎖餐廳在全世界大約60個國家都有分店。為了迎合在地口味,各地披薩配料可謂五花八門,應有盡有,其中包括巴西的水煮蛋。
號稱美國第一間披薩店的Lombardi's,目前位於曼哈頓下城的小義大利(Little Italy,下城的一片街區)。這是一間不大的小店,斑駁的紅磚牆、黑白舊照片、略帶煙燻味的空氣,有著一股樸實的力量。
與一般紐約街頭可以購買的單片披薩不同,如今在Lombardi's,客人只能點一份新鮮製作的整個披薩。在真正的義大利餐館裡,圓形披薩都被視為「一人一份」的正統餐點,客人都是獨自享用一個完整的披薩,而非三角切片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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