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政治

軍購發價書授權案 立院逕付二讀

立法院院會6日處理民眾黨團提出的「行政院應與美方簽署發價書」、「譴責行政院長不副署案」,均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並由民眾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院會6日處理民眾黨團提出的「行政院應與美方簽署發價書」、「譴責行政院長不副署案」,均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並由民眾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常懷仁/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6日處理多項由民眾黨團提出的提案,包括「授權行政院與美方簽署軍購發價書(LOA)」及「譴責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案」,均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由民眾黨團負責召集。

行政院日前提出總額約新台幣1.25兆元的軍購特別條例,送立法院審議。不過,部分對美軍購案的發價書將於3月15日到期,國防部長顧立雄先前表示,希望立法院能先授權國防部與美方簽署,以免影響軍購進度。

民眾黨團提案指出,若美方已明文公布的拖式、標槍飛彈續購及M109A7自走砲等3項軍購案,在簽約期限前仍未完成審議,應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與軍購時程。民眾黨團也表示,希望國防部進一步說明相關武器能否如期交貨的時程。

院會討論後,朝野黨團達成共識。會議主席、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此案依照黨團共識,不說明、不發言,也不進行表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此外,針對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副署」,民眾黨團也提出嚴厲譴責案。

提案指出,依中華民國《憲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若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應提出覆議,覆議未通過即應依法執行;若以「不副署」方式實質否決法律,恐違反憲政運作秩序。提案並呼籲總統賴清德與卓榮泰應停止「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的作法。

院會依提議進行表決,結果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以贊成53票、反對29票通過,相關譴責案亦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