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9日表示,大眾化消費飲食店的租稅優惠將於2028年底落日。自2029年1月1日起,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小吃店,須全面開立統一發票,並按5%營業稅課徵,預估全台至少5,300家受到影響。此一新制引發小吃業者與消費者高度關注,媒體甚至報導,將掀起「銅板美食」漲價潮。
財政部次長陳勇勝19日親上火線說明,近期部分媒體將政策解讀為「小吃店全面開立發票」,甚至稱影響高達7萬家,與實際情況有落差。
根據財政部統計,目前使用查定課徵營業額1%的業者,約7萬多家,但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小吃店,須按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而未開立,約達5,300家。
陳勇勝表示,過去豆漿店、麵食館、自助餐等「大眾化消費飲食店」被列為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在一定條件下可免開發票。隨著電子發票、行動支付與數位工具普及,財政部調整制度,預計於2028年12月31日落日相關租稅優惠,回歸一般營業人規範。
不過,財政部強調,免開統一發票制度並未取消。未來每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仍可免開統一發票,並維持1%查定課徵,與現行制度一致。
為降低衝擊,財政部規劃3年緩衝措施。自2026年至2028年,業者若導入行動支付或自助點餐機(KIOSK)並經核准,即使每月營收超過20萬元,仍可維持1%查定課徵。官員表示,此舉是藉由租稅誘因,鼓勵業者加速數位轉型並分散制度轉換壓力。
財政部舉例,若店家每月營收50萬元,在緩衝期間可較5%稅率每月減少約2萬元稅負,全年約節省24萬元,可用於支付設備建置成本,降低轉型門檻。
此外,財政部表示,實務上常接獲民眾檢舉,部分「網紅名店」營收已明顯超過門檻,卻未開立發票,增加稽徵困難;若未來能透過導入電子支付與開立發票制度,不僅有助稅制公平,也可兼顧食品衛生管理與交易透明。
針對外界關注稅負由1%提高至5%,是否會推升餐飲價格。對此,財政部未直接評論漲價影響,僅表示制度調整將使稅負結構改變,市場價格仍由業者依成本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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