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政府公布修訂的《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擴大警察執法權限,拒絕提供手機或電腦密碼可構成刑事犯罪,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外界憂慮,此舉將澈底剝奪法律保障的「沉默權」,進一步壓縮香港的自由空間。
據新唐人電視台報導,香港政府3月23日公布修訂《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即日生效。條例中,最受爭議的是賦予執法人員更多權力,在調查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時,可要求任何人交出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資料,以供查驗。
根據條例,若當事人拒絕配合,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年;若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最高刑罰更可達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3年。
條例中也擴大執法範圍,除警方外,海關等部門也可凍結及充公被認為涉及「煽動意圖」的物品等。條例同時規定,警務處處長可對被視為「境外勢力代理人」的人士或組織進行規管;所謂「境外勢力」涵蓋外國政府、境外當局及政治性組織等,若未按要求提供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將面臨更嚴厲處罰。
港府宣稱,此舉旨在完善執法機制,提高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效率,並宣稱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生活及機構的運作。對此,人權律師聯盟負責人吳紹平指出,該法律很明顯是又一個惡法,以實施細則的方式自我授權、自我擴權,不斷剝奪和削減公民權利。
把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當作境外勢力,列為法律實施對象,吳紹平分析,這種立法本身就引起巨大的國際爭議跟外交糾紛,因為把相關規定延伸至境外主體,等同把其他國家納入管控範圍,「你如果是不按照它的指令行事的話,相關的人也可以構成犯罪。這不是等於把外國政府都要管起來了?這在世界立法歷史上來講都是極其少見的,非常荒謬。」
另外,由於目前很多國家仍與香港保有司法協議,「你也可以從這裡看出,中共當局實際上是想透過香港區政府來威脅和恐嚇全世界、想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縫隙去影響和改變這個世界。」
自2020年《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人權狀況已經急劇惡化,公民社會被瓦解,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及結社自由蕩然無存。前北京律師、獨立學者賴建平表示,「香港已經澈底淪為一個中國的內地市,它已經沒有一丁點的香港原有的所謂自由精神、法治精神。隨著中共政權危機的不斷的加深,中共最高層不斷向下邊施加壓力,要下邊不管是內地還是港澳,都要抓緊對社會的管控。」
香港現行《國安法》已相當嚴厲,當局仍持續加碼,以進一步壓縮異議空間,把香港的政治生態往極權專制的方向去帶。賴建平認為,港府的做法是把香港打造成一個大監獄,進一步剝奪港人的自由權利;他們根本不關心香港的前途、命運和民生。因為他們執政只是為了個人權力和維護中共獨裁專制。
陸委會示警:赴港風險升高
對於香港修訂《港版國安法》相關實施細則,新增多項執法權限,陸委會24日表示,相關規定「基本上是變本加厲」,不僅進一步限縮香港的自由與人權,也使香港的旅遊、營商及交流環境風險升高,並影響其國際聲譽。
陸委會提醒台灣民眾,赴港前應審慎思考;如確定有必要前往,建議事先至陸委會官網查閱赴港澳相關提醒及注意事項,並於出發前至「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完成登錄,以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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