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26日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阿北不放棄,我們就不放棄」,將全力支持上訴,並號召支持者本週日(29日)上凱道討公道。支持者(小草)在法院外情緒激動,有人高喊「清清白白」。
其他共同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1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千萬元,褫奪公權5年。黃景茂判6年6月、彭振聲判2年緩刑3年、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李文宗判4年6月;李文娟判2年4月;端木正判1年。吳順民與張志澄獲無罪。
北檢原求刑28年6個月,一審判決較求刑輕,北檢表示將提起上訴。
柯喪失2028總統參選資格
法院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違背職務收賄,收受210萬元賄款(威京集團7名人頭各30萬元,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並使京華城公司於未有法令依據下取得20%容積獎勵,不法利益逾百億元。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參選正副總統。因此,即使上訴中尚未定讞,柯文哲已無法參選2028總統大選。
至於外界關注「小沈1500」,北院認為,除柯文哲所為之工作簿紀錄,目前尚無構成1,500萬元確實有完成交付之補強證據,無法證明該部分為真實,不認定為賄款。
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共兩筆,分別判刑2年與3年6月。背信罪(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判刑2年6月。以上刑期裁定合併執行刑期17年。
北院表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明知政治獻金之本旨及公益性,仍擅將他人與民眾黨之捐款600萬元挪用於己,或以商業交易行為之外衣,掏空柯文哲政治獻金與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千餘萬元,另挪用眾望基金會之公款827萬餘元,所為甚有未當。
宣判後,法院立即召開訊問庭處理強制處分(柯文哲目前以7千萬元交保及電子腳環監控)。柯文哲表示「不會逃亡」,請求解除電子腳環並降低交保金額,法院裁定柯文哲維持原具保及保釋條件,沈慶京和應曉薇則需加保3千萬。
柯文哲喊冤沒貪汙將提上訴
對此,柯文哲回應表示自己並未貪汙,並指控台灣司法已成為莫須有的代名詞。委任律師鄭深元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上訴,並請求高等法院將全案即時直播。柯文哲強調,僅因捐給民眾黨的210萬政治獻金就被重判13年貪汙罪,全案從頭到尾都在構陷,自己內心坦蕩。他向支持者喊話,即便毀掉柯文哲也無法掃除執政障礙,重申絕不向賴清德投降。
國民黨中央對此表示,此結果未能釐清社會疑慮,反而加深司法淪為政治工具的負面觀感。國民黨提出三點聲明:首先,司法處置須正視權力分際,避免扼殺政治參與;其次,應杜絕選擇性辦案,避免因政治立場不同而有偵辦強度落差;最後,反對司法介入政黨競爭,捍衛憲政常軌。國民黨強調,當司法判決足以動搖在野領袖政治生命時,社會有權質疑是否存在制度性失衡,並呼籲後續審級應嚴格依據法律與證據審理,守住法治底線,避免讓人民對司法制度澈底絕望。
綠營分析藍白合規格將降低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柯文哲因貪汙罪被判13年,超過10年上限,導致其無法參選2028總統大選,民眾黨在未來大選將失去角色。林俊憲認為,國民黨內部對於縣市長選舉是否繼續與民眾黨合作將出現分歧,並重新評估柯文哲剩餘的支持度。不過,他預測立法院內部的藍白合仍會持續,因為國民黨仍需民眾黨支援。
立委林月琴則呼籲尊重司法,認為民眾黨應重整內部爭議,而非一味以政治迫害的陰謀論踐踏法治。她說,民眾黨現在整黨警報大響,前有主席涉案重判,後有黨內爭議牽出中共疑雲。民眾黨現在缺的不是麥克風,是重整。◇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