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去年4月臺鐵花蓮機務段發生R150型柴電機車撞擊 EMU3000型新自強號事故,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運安會)近日公布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事故主因為司機員未依指示停車,且現場缺乏即時有效的緊急制止機制,建議臺鐵全面檢討調車作業安全。
去年4月20日,臺鐵一輛編號R169的柴電機車在花蓮機務段洗車線進行聯掛作業時,意外撞及停留於軌道上的 EMU3000型新自強號,導致列車聯結器及鼻罩毀損,所幸無人傷亡。
國安會近日在官網公布調查報告,針對事故可能肇因,運安會表示,司機員於調車機接近「停車再開」標誌時,雖然調車員司使用紅色號誌旗指示其停車,但司機員未依指示停車,持續朝停留車方向運轉,導致調車員司因無緊急停車設備可介入制動、揮旗示警無效,最終調車機以時速12公里撞及停留車。
運安會指出,調查發現臺鐵調車號訊採用視覺警示,容易增加司機員視覺注意力的負擔;臺鐵亦未明訂緊急狀況下可利用「行調無線電」示警的程序。此外,花蓮機務段慣性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進行調車,導致車輛在花蓮站與機務段間運轉時,存在冒進號誌及與他車衝撞的高風險。
運安會建議,臺鐵應評估增加調車員司於緊急狀況下有效警示司機員或其他可使調車機立即停止運轉之方式;修復或補設已毀損或傾倒之停車再開標誌;重新評估花蓮機務段採用調車機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方式進行調車作業的安全性與適當性。
運安會也向鐵道局提出,將臺鐵有關「修復或補設已毀損或傾倒之停車再開標誌」安全改善建議,納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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