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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春捲集體中毒增至140人

中毒驗出沙門氏菌 春捲攤商涉隱匿食材避查 衛局重罰144萬並移送雄檢追查以防堵食安風險持續擴大

春捲疑食物中毒案,累計至6日下午4時已有140人就醫,並有12名患者初步檢出沙門氏菌陽性。(中央社)
春捲疑食物中毒案,累計至6日下午4時已有140人就醫,並有12名患者初步檢出沙門氏菌陽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正義市場春捲攤商疑釀集體食物中毒案,經統計截至6日下午4時,受害人數攀升至140人,因腹瀉嚴重而住院者也增至31人,12名患者初步驗出沙門氏菌感染,將裁罰108萬元。另業者涉嫌隱匿食材規避調查,再依法加重裁罰36萬元,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經蒐集相關患者就醫情形、飲食史及檢驗結果等流行病學調查綜合研判,因染有致病原菌,確認是食品中毒,認定春捲攤商涉有重大食安風險,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暨第44條、第49條規定,加重裁罰108萬元。此外,為防杜危害擴大,衛生局已於5日依法命業者停業7天,待複查合格後始得營業。

不過,稽查人員到場時,涉案攤商態度相當強硬,強調食材沒問題,過去也從未發生食安問題,並表示現已接單不能不出貨,反問如果不是他們的問題,停業損失由誰來負責?最終在稽查人員出示公文及勸說後,業者才停止作業。衛生局強調,如不停業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然而,業者不配合的情形不只這一樁。衛生局指出,5日稽查時,業者第一時間僅提供部分春捲餡料,經調查發現還有蛋品、肉絲,業者涉嫌刻意隱匿食材,影響疫調完整性,因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暨同法47條加重裁罰36萬元。此外,由於就醫人數持續增加,食安風險情節重大,案件也已同步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檢警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刑責

對此,雄檢表示,6日上午接獲衛生局通報、下午檢察官親赴營業場所調查,因各醫院通報送醫被害人有增加趨勢,且業者販售食品存有重大疑慮行為,顯示已危及消費者生命、身體及健康,隨即指揮高市刑大及苓雅警分局與衛生局共同成立聯合調查小組,並參酌移送之行政調查資料,追查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之刑責,以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此外,另有民眾反映鳳山區某攤商販售之春捲,一口咬下發現有臭酸味,店家說食材是前一晚11時煮的,且沒有冷藏。衛生局表示,尚未接獲民眾陳情或相關就醫通報,現場衛生環境尚符合規定,但仍提醒民眾,春捲內餡水分含量高,久放易軟爛、變質,建議最好是能現做現吃,最遲也應於購買後1至2小時內食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