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融的浪潮下,跨國婚姻在臺灣寫下豐富篇章,新住民已是我們不可或缺的家人與社會基石。在面臨少子化挑戰的當下,許多新住民家庭仍願意在這塊土地生兒育女,呼應政府的人口政策,為了營造更友善的育兒環境,內政部移民署自115年起推動新制,放寬外籍父母在臺停留規定。
對此,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積極落實宣導及推動這項便民措施,並於日前受理一宗已歸化之新住民阿英(化名)的申請案件,成功協助其緬甸籍家屬留臺照顧孫兒,讓長輩的愛成為新住民家庭最堅實的後盾。
新制的重點在於放寬在臺設有戶籍者之外國籍父母在臺停留期間。過去,外國籍父母來臺探親常受限於簽證期限,往往在子女最需要家庭支持的懷孕期間或新生兒照顧階段,面臨必須離境的困境。
內政部於114年底修法,自115年1月1日起,凡外國人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限制之有效簽證入國者,其子女在臺設有戶籍,且符合「懷孕中」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之情形,皆可於延長至停留期限180日屆滿前15日內,申請再延長停留,每次在臺停留期間最長可達1年。
這項政策的溫暖力道,在實際案例中得到了最好的體現。新住民阿英與先生去年底剛滿心歡喜迎接二寶誕生,但緊接而來的育兒重擔與經濟壓力,卻讓雙薪家庭的兩人分身乏術。正當為家務瑣事焦頭爛額之際,新北市服務站主動伸出援手,協助阿英運用這項有感新政,順利讓緬甸籍父母延期留臺,成為夫妻倆最強力的育兒後盾,減輕了新住民家庭在育兒初期的照顧負擔,更讓新住民父母能安心重返職場或投入就業。
新北市服務站鄭曜䅞主任表示,此項政策展現政府落實「多元包容」的決心,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制度調整,更象徵臺灣社會對家庭價值的重視與對新住民權益的實質守護。透過再延長外籍父母停留期間,能有效緩解新住民家庭在育兒初期的照顧壓力,讓「愛」不再受限於簽證期限,進而強化家庭支持網絡,建構更具韌性與溫暖的社會新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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