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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條例修法牛步 民團催促

租賃條例修法草案遲未推出 內政部:租霸下車條款將優先提出 限制租金漲幅等持續審慎研議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迄今未有修法草案,民團偕同三位跨黨派立委17日舉行記者會,除呼籲政府盡速動作外,也提出建議,包含導入行政裁決制度等。(記者宋碧龍/攝影)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迄今未有修法草案,民團偕同三位跨黨派立委17日舉行記者會,除呼籲政府盡速動作外,也提出建議,包含導入行政裁決制度等。(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為落實居住正義,政府去年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揭示四大修法方向,包括「保障租期」、「限制租金漲幅」、「維護房客權益」、「租霸下車條款」(對不良房客可提前終止租約),但至今未有修法草案。為此,三位跨黨派立委與民團17日舉行記者會,除呼籲政府盡速動作外,也提出建議,包含導入行政裁決制度等。

記者會提出三點訴求,一、行政院應盡速提出修法版本,送立法院進行審議;二、呼籲立法院各黨派委員向行政院要求限期提出修法草案並積極排入審議議程;三、若行政院持續未送案,民團將啟動「民間版修法草案」行動,結合跨黨派立委循委員提案途徑推動修法。

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指出,現行制度在處理惡意欠租與違約行為時,缺乏即時有效的制度工具。房東往往須經歷冗長訴訟程序方能收回房屋,風險與成本過高,導致許多屋主不願將房屋出租。另,應明確建立租霸下車條款。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支持穩定租期的方向,主張建立最低租期2年並搭配一次優先續租權,形成2+2的穩定居住保障,並建議提高提前終止契約之門檻,強化雙方對等之預告義務與賠償機制。租金規範方面,建議設定續約租金漲幅條件。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房東與產業界引頸期盼的《公證法》第13條的修正草案,希望納入欠繳租金者在租約期滿前就可強制執行的條款,並要求租期要達2年以上平衡租客權益,已經提出草案。另外,應導入行政裁決制度,讓租賃的是非爭議可以迅速獲得簡易的判斷。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指出,政府去年提出要進行的修法方向,但「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是胎死腹中還是只是行政程序的問題?若是速度問題,呼籲內政部應趕快急起直追。

民進黨立委李柏毅提到,他們有給予政府相關的修法方向,包含租期保障等房客權利、房東在意的租霸下車條款等,希望能入法。至於租期保障與房東要拿房出租的衡平,希望能緩步前進;另外登錄平台的問題也有討論過,除委員會有討論外,民進黨團也有給建議,希望能有穩健務實的版本。

內政部:保障申請補貼等先行

對此,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將以有共識的「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合法權益」、「租霸下車條款」,以及「強化公證契約的強制執行效力」部分優先提出修法;另外,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面向將持續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