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關去(2025)年指控台灣巨大集團(捷安特)涉「強迫勞動」,暫時扣留台灣廠所製的自行車與零組件。監委王幼玲、賴振昌、紀惠容啟動調查,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監委23日指出,台灣的勞動人權法規與制度及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仍存落差,促請勞動部檢討改進。
監委調查發現,該公司早已遭外媒報導涉及強迫勞動疑慮,勞動部雖已掌握相關輿情並交由地方政府查察,但後續僅依地方政府回復之調查結果,即認定「無違法情事」,未進一步建立複核或再查證機制,顯示對強迫勞動議題之風險辨識敏感度不足。
監委指出,台灣現行制度仍主要以既有勞動法規為判斷基礎,尚未全面導入ILO強迫勞動指標作為風險辨識與查核標準,使國內「合法性認定」與國際「合規性要求」之間產生落差,如抵債勞務、扣發薪資、生活條件等。
監委認為,此案突顯企業即使符合國內法令,仍可能因未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而被認定具供應鏈風險。所以若未能從制度層面導入ILO指標及供應鏈風險治理架構,僅以個別法規修補方式因應,恐難有效回應國際人權治理趨勢,亦難完整辨識供應鏈中多樣且隱性之強迫勞動風險。
監委表示,台中市政府於接獲通報後雖有進行查察,惟查核內容多集中於仲介收費、宿舍環境及形式性事項,未依ILO指標進行實質調查。多數案件亦以「經協處後無疑義」或「移工失聯」為由結案,未見持續追蹤或後續勞動檢查機制,顯示查核作為流於形式。
因此,監委指出,地方政府對強迫勞動風險辨識能力不足,勞動部亦未善盡督導責任,使整體查核機制流於形式,相關風險未能及時辨識與處理,不僅影響勞工權益保障,亦提高企業面臨國際制裁、供應鏈與聲譽風險之可能性。
此外,監委也提到,本案顯示相關企業雖設有申訴機制,實務上仍主要依賴政府1955專線等既有管道,而該專線僅屬受理與轉介功能,與國際所要求之企業內部即時申訴與救濟機制仍有落差。
監委指出,經濟部及勞動部於協助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標準、建構符合國際規範之申訴與救濟制度方面,仍有精進空間。雖政府已陸續推動企業防制強迫勞動指引、盡職調查機制及相關法制作業研議,但面對國際監管趨勢持續強化,相關制度仍有加速整合與落實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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