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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高鐵漏洞洗錢26萬 雲檢起訴5青年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雲林檢警去年6月查獲一名馬國陳姓男子,在雲林高鐵站以大量現金退票方式洗錢,溯源查出以林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大量訂票後提供付款QR Code給被害人,再指派車手至高鐵站退票而換成現金,得手大約26萬元,雲林地檢署偵結後起訴5人。

檢警去年6月間查獲一名以觀光名義入境的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子,冒用他人身分辦理10張從南港至左營的高鐵商務艙車票的現金退票,總價值2萬5千元,原來他是詐團車手。檢方同年8月偵結,依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鐵路法》輸入虛偽資料取得訂票憑證等罪嫌起訴陳男。

雲檢溯源追查,其幕後為23歲林姓男子為首的詐欺集團,自去年6月起先透過個人名義申辦高鐵訂票會員,一次性大量購買30~40張的南港至左營的商務車票,以台灣Pay付款;該集團同時在IG、臉書等網路社群平台散布中獎通知、網購實名認證、網購人民幣等虛假訊息,誆稱必須支付手續費等款項,將付款QR Code提供給8名被害人。

被害人付款後,該集團指派車手至雲林、苗栗、板橋、桃園、台中等高鐵站臨櫃退票,將高鐵購票系統當成洗錢管道,使詐欺贓款變成現金,合計得手26萬元。檢方偵辦時發現,該集團原規劃以相同手法利用機票洗錢,但考量機場據點較少、身分查驗嚴格而作罷。

檢警循線逮捕林男等5人,年齡為19~23歲。日前檢方偵結,依詐欺取財、洗錢等罪起訴。檢察官考量,該犯罪成員正值青年,具謀生能力卻不思正途,助長詐騙犯罪蔓延,嚴重破壞社會信賴及金融秩序,建請法院從重判處兩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資儆懲。

此案發生後,高鐵公司已立即檢討並修正相關退票付款機制,取消台灣Pay付款選項,以防止詐騙集團再度利用漏洞從事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