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去年6月查獲一名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子以觀光名義來台,在雲林高鐵站以辦理大量現金退票的方式洗錢,溯源查出以國人林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大量訂票後提供付款QR Code給被害人,再指派車手至高鐵站退票換成現金,得手約新台幣26萬元,偵結起訴5人。
檢警2025年6月間查獲一名以觀光名義入境的陳姓馬國男子,冒用他人身分辦理現金退票,10張從南港至左營的高鐵商務艙車票,總價值新台幣2萬5千元,發現他竟是詐團車手。檢方同年8月間偵結,依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鐵路法》輸入虛偽資料取得訂票憑證等罪嫌起訴。
雲檢溯源追查,掌握幕後是由23歲林姓男子為首的詐欺集團,自去年6月起先透過個人名義申辦高鐵訂票會員,一次性大量購買3至40張不等的南港至左營商務車票,並選擇以「台灣Pay」付款;同時,該集團在IG、臉書等網路社群平台散布中獎通知、網購實名認證、網購人民幣等虛假訊息,誆稱需支付手續費等款項,並將付款QR Code提供給8名被害人。
待被害人付款後,該集團便指派車手分散至雲林、苗栗、板橋、桃園、台中等高鐵站臨櫃辦理退票,把高鐵購票系統當成洗錢管道,將詐欺贓款變成現金,合計得手26萬元。此外,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該集團原規劃以相同手法利用機票洗錢,但考量機場據點較少、身分查驗嚴格而作罷。
檢警循線逮捕林男等5人,發現他們的年齡介於19至23歲。檢方日前偵結後,依詐欺取財、洗錢等罪起訴。檢察官考量,該犯罪成員正值青年,具謀生能力卻不思正途,助長詐騙犯罪蔓延,嚴重破壞社會信賴及金融秩序,建請法院從重判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資儆懲。
此案發生後,高鐵公司已立即檢討並修正相關退票付款機制,取消「台灣Pay」付款選項,以防止詐騙集團再度利用漏洞從事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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