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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靠行收費亂象 交部修法最重罰9萬

計程車司機控訴,車行強迫司機向指定對象購車、車貸、保險,等同從中賺取價差達60萬元。交通部24日表示,將修法禁止不當收費,最重罰9萬元。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計程車司機控訴,車行強迫司機向指定對象購車、車貸、保險,等同從中賺取價差達60萬元。交通部24日表示,將修法禁止不當收費,最重罰9萬元。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民眾若要以計程車為業,須加入車行並取得牌照才能載客,俗稱「靠行」,卻傳出部分計程車行不當收取靠行牌照費用,最高達35萬元。南部計程車司機控訴,車行強迫司機向指定對象購車、車貸、保險,等同從中賺取價差達60萬元。交通部24日表示,將修法禁止不當收費,違者最高罰9萬元並可廢止車行營業執照。

目前全台計程車牌照量約有10萬張,已掛牌的計程車約9.3萬輛,汰舊換新等待新車遞補的車牌空車額則約近6千張。但原本無價可取得的空車額遭車行把持,反而成為有價轉讓,尤其以台中最為嚴重,甚至高達35萬元。

交通部24日開會研議相關修正草案,並邀集相關單位及駕駛代表參與。

計程車行不當收費亂象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會後受訪表示,過去兩年司機持續反映車行高價收取掛牌費、權利金等問題,但台南市、高雄市政府都未能積極處理,導致問題越來越嚴重,許多司機已難以維持生計,每位新進司機入行營業,至少都得先準備10至20萬元。

台灣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控訴部分計程車行不當收取費用,剝削司機。台灣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控訴部分計程車行不當收取費用,剝削司機。(記者宋碧龍/攝影)

台南計程車司機郭國豐指出,車行會要求司機透過車行買車與貸款,以目前主流車款TOYOTA油電車為例,車行要求每個月繳2.5萬元共60期,再加上前期費用約6至8萬元,等於購車成本高達155萬元,與自行購車約76至78萬元相比,等同車行從中賺了約60多萬元。

郭國豐坦言,很多司機不敢檢舉,因為若讓車行知道,就會被迫繳回車牌,導致損失車輛與牌照投資,更無法繼續營業,形成寒蟬效應。

退休司機吳華星表示,由於車行掌握牌照資源,但司機若想以計程車為業得通過車行,因此產生剝削空間,若能開放司機直接申請牌照,並擴大合作社制度,才能減少這類問題,真正經營者應是司機,希望牌照權利回歸經營者。

交部修法三大方向

對此,交通部回應,此次會議討論修法重點有三項,首先是針對駕駛人團體反映車行不當收費,或要求向指定對象購車、車貸、保險、參與指定車隊等限制駕駛自由選擇權等不合理行為,明令禁止。

另外,針對車行收取的靠行費,須經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核定後登載於機關網頁,車行也須保留收費單據供主管機關查核,以強化收費透明機制與管理;車行空車額保留的展期,須有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成立之審議委員會機制審查。

交通部強調,未來車行倘有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得依《公路法》第77條1項,處9千至9萬元罰鍰,並得視情節停止部分營業,最重可廢止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