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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抽驗花生堅果 2件黃麴毒素超標

圖為衛福部食藥署,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圖為衛福部食藥署,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今年2月啟動專案抽檢作業,針對市售花生及堅果類製品進行品質檢測與標示查核。本次共查核32件產品,當中有2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另有8件網路產品標示不合格。衛福部食藥署已函請地方衛生機關依法裁處,問題批號產品均已下架回收。

花生、堅果及其製品等相關產品因營養豐富、口感多元,深受民眾喜愛,但台灣氣候高溫多溼,極易孳生黴菌導致毒素汙染。

消保處會同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政府的衛生機關,分別於實體商店與網路通路各購入16件樣本進行查核。這次食品標示查核有8件不符合規定,皆為網路通路產品,如未標示有效期限、營養標示等。

至於品質檢測部分,消保處表示,花生製品主要是檢驗黃麴毒素與赭麴毒素A,堅果製品則是檢驗黃麴毒素,其中赭麴毒素A全數符合規定,黃麴毒素則有2件不符合規定,均為花生粉。

消保處強調,針對不合格產品,食藥署已責成地方衛生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正,或通知限期回收標示;在完成改正前,嚴禁繼續販售。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花生、堅果及其製品時,應選擇外觀正常、無異狀者,並選擇信譽良好廠商的產品。開封後應以低溫、乾燥的方式儲存,避免受潮發黴。食品業者也應定期自主檢查原物料是否合乎衛生規格,並選購優良的花生原料,避免使用廉價次等原料,同時注意原料及半成品儲存時溫、溼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