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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預告修法打擊洗產地 檢舉可領罰鍰20%

經濟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經濟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為打擊違規「洗產地」行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28日預告修正「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擬將現行檢舉獎勵由頒發獎狀或獎座,改為提供罰鍰金額20%的獎金,並新增檢舉人保護機制,檢舉人最高可分得實收罰鍰20%、1年上限達新台幣180萬元。

貿易署說明,為維護貿易秩序與誠信貿易形象,政府持續防杜業者透過違規轉運或不實標示產地的方式規避規範,並對違規行為加強裁罰,以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貿易署指出,考量有部分廠商可能在公司或工廠內,以更換產地標示、重新包裝或進行簡易加工等方式,將進口貨品標示為台灣製後再出口,形成「洗產地」情形。為擴大查緝資訊來源,修法重點在於提高檢舉誘因,鼓勵民眾提供具體線索。

貿易署表示,為明確規範獎金分配機制,若同一案件由兩人以上聯名共同檢舉者,其獎金應平均發給,若同一案件有兩人以上分別檢舉,則獎金發給最先檢舉者,如無法辨別先後順序者,則採平均發給方式,以避免爭議並確保公平性。

此次修正依據《貿易法》第17條之1第2項,明定檢舉人身分資料須予以保密,避免外洩風險,同時將獎勵方式由原本的精神性獎勵,改為實質金錢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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