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娛樂稅法》,將電影、演唱會及職業賽事等項目改為免徵娛樂稅,外界關注入場票是否實質降價。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將於一週內發函地方政府,協調業者將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4月29日審查總預算案,朝野立委聚焦部分娛樂稅取消後的實際效果。民進黨立委李坤城指出,政策上路後,民眾最在意的是票價是否跟進調降,若減稅未反映在售價上,將削弱政策初衷,只讓廠商得利。
李坤城試算,以電影票價新台幣360元為例,原先內含約2.5%娛樂稅,取消後約可調降9元;若以演唱會中等票價3,800元估算,以5%稅負回推,理論上可減少票價約181元;世界12強棒球賽中間票價3,380元,則可降約83元。
莊翠雲表示,此次免徵娛樂稅主要為鼓勵藝文活動及體育賽事參與,後續應由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與業者溝通,確保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她也坦言,目前票價尚未全面反映調整,仍需透過行政協調推動落實。
李坤城認為,若僅停留在「鼓勵」或「協調」性質,業者恐難讓利,建議中央應更明確表態政策方向,並要求地方政府積極督促執行。對此,莊翠雲回應,將於一週內正式發函地方政府,啟動與業者的溝通機制,促使票價合理反映稅負減免。
此外,立委也關切,很多商家都開立電子發票,是否應檢討免徵印花稅,尤其地方政府因《財劃法》多分配4千多億元,財源缺口應不是問題。莊翠雲表示,印花稅稅收規模高於娛樂稅,同屬地方稅,後續將邀集地方政府討論,審慎評估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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