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於2024年間發生1歲男童(甲童)遭母虐死案,監察委員葉大華4日指出,高雄市政府未確實完整評估生母施虐風險、面對甲母持續迴避家訪未積極依法尋求警察機關協處,涉有違失。監察院通過糾正高雄市政府,並籲請衛福部、警政署加強跨體系協作。
調查報告指出,甲童家庭於2023年8月起由高市府開案提供脆弱家庭服務,但在此之前,甲母於2022年3月即有疑似施虐甲兄之紀錄。當時甲兄由高市府家防中心攜至醫院驗傷且開案服務,並通知甲母須接受親職教育,但甲母未完成親職教育即失聯。
監委表示,甲童後續因疑遭甲母施暴被通報兒少保護案件,高市府家防中心因聯繫困難,首次訪視即委請左營社福中心前往,且透過社工轉述,未尋求專業醫療評估傷勢,即逕予評估為意外受傷。第二次通報則延宕多時才實際訪視甲童,錯失評估實際傷勢之時機,且未確實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故評估為低度風險,致甲童雖屢經通報,卻均不予開案。
監委提到,高市府於甲童之安置團體決策會議中,漏未研搜甲童家庭完整資訊,致使會議著重討論甲童家庭經濟陷困之單一事件,忽略甲母過往施虐、照顧意願低落、失聯未完成親職教育之紀錄及拒絕接受服務等高風險因子,從而決議不予安置,終致甲童於遭虐死前均僅由社福中心提供脆弱家庭支持性服務,未獲兒少保護資源介入。
監委表示,高市府對兒少保護事件之調查訪視未臻確實,安置決策過程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脆弱家庭與兒少保護體系之協力不彰,致未能識別甲童受虐風險並落實風險評估,嚴重損及兒童權益。
監委指出,本案高市府自2024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即遭甲母強烈拒絕服務,後續2024年9月雖重獲聯繫,但甲母仍一再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高市府卻未尋求警政協助或積極處置,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忽略本案是以兒少具不利處境而開案服務,突顯該府社政及警政協作有待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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