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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攻留財台灣 信託資產可傳承百年

金管會。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金管會。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為了讓資金留在台灣、推動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5日表示,已與財政部、法務部完成跨部會討論,計畫開放「連續受益人信託」,並規定最長可設立100年,同時訂出相關課稅原則,協助高資產家族進行長期財富傳承。

金管會說明,過去因贈與稅與遺產稅制度限制,多數家庭採「一代傳一代」方式分配財產,難以提早規劃長期安排,甚至可能出現無人繼承的情況。根據財政部統計,近5年無人繼承遺產累計達新台幣31.7億元,顯示制度仍有改善空間。

所謂「連續受益人信託」,簡單來說,就是在一開始就把未來多代的受益人安排好,讓資產可以隨著世代更替持續運作,而不用每一代都重新處理。這種制度在歐美已相當常見。

金管會表示,未來信託契約需載明存續期間(最長100年)及受益人變動條件,且在信託期間內,資產不由委託人或受益人直接控制。在這種設計下,後續受益人取得財產時,不視為贈與或繼承,因此不需課徵贈與稅與遺產稅。

官員指出,這次調整主要是回應業界關心的「重複課稅」問題,未來即使受益人多次變更,原則上只視為一次課稅,有助降低跨世代傳承的不確定性。

金管會強調,目前國內已有55家金融機構可辦理信託業務,包括銀行、投信、券商與信用合作社。隨著制度逐步完善,預期有助吸引資金留在台灣,並帶動家族辦公室與資產管理產業發展,提升整體金融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