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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護病比入法 罰則最重停業1年

機構未改善可連續處罰 最高罰則200萬元 護理師團體對結果表達失望 盼重罰1,000萬元

國際護師節5月12日前夕,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圖為國民黨立委。(記者宋碧龍/攝影)
國際護師節5月12日前夕,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圖為國民黨立委。(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將全國護理人員關切的「三班護病比」入法,並規定違反者處罰並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處罰達3次,屆滿1年未改善者,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現行實施的三班護病比標準,醫學中心白班1比6、小夜1比9、大夜1比11;區域醫院白班1比7、小夜1比11、大夜1比13;地區醫院白班1比10、小夜1比13、大夜1比15。醫院提前達標可獲更多獎勵金。

原本民眾黨團要求成立諮詢委員會,不被國民黨團接受。藍白原定聯手合推修正版本。不料在幾經協商後,宣告拆夥,各提版本。

最後,院會表決時,民眾黨版本僅得8票,國民黨團全數不投票,接著表決民進黨團修正動議,綠營51票不敵藍白聯手的60票。最後表決國民黨團修正動議,藍白聯手60票,贏過綠黨團50票。

國際護師節5月12日前夕,立法院8日院長韓國瑜宣布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際護師節5月12日前夕,立法院8日院長韓國瑜宣布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記者宋碧龍/攝影)

每3年定期檢討1次

三讀條文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之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之維護及勞動權益之保障定之,並每3年定期檢討1次,必要時,應調整之。

三讀條文明定,首次規範於設置標準之三班護病比標準,以2024年3月1日施行之三班護病比標準為準。此次修法也增訂罰則,包括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處罰達3次,屆滿1年未改善者,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比例無共識 護理團體褒貶不一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表示,通過版本罰則僅「微幅提高」,最高罰則僅200萬元,最低也只有50萬元,工會對表決結果非常失望,盼至少重罰1,000萬元才符合護理界期待。

通過版本未設立諮委會,護理師團體在立法院外陳情時,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躲在角落掩面哭泣。邱慧洳表示,諮委成員至少有二分之一是護理界代表,這是她跟護理人員辛苦討論出來的數字,但卻沒有辦法守住,自覺辜負護理界期待才悲從中來。

消基會衛福組召集人滕西華表示,護病比入法後實務如何稽核才是重點,護理團體訴求每日計算並非不可行,但醫院也可能提出人員調動彈性為由反對。

滕西華說,現行《醫療法》允許因國家政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需遵守護病比配置,將違規與否交由行政權裁量,必須關注「這些例外條件是什麼?給付不夠、經營困難可以少聘護理師嗎?」

不過,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聲明表示,力挺三讀通過的「藍白合作版」,堅決反對護理「1/3 代表權」的委員會,全聯會指出,他們要求很簡單:要麼給對等發言權(1/2 席次),要麼直接修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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