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車站商場經營權招標案引發爭議,微風廣場不滿評選過程洩密、評委涉利益衝突,向臺鐵提出異議書。對此,臺鐵28日表示,已於24日正式回覆,2異議皆已駁回,現已與新光三越展開議約,後續微風仍可依規定向財政部促參申訴審議會申訴。
臺北車站商場經營權招標結果於今年4月28日出爐,臺鐵宣布由新光三越列為最優申請人,現任經營者微風廣場則以1分之差位居次優申請人;不過,微風針對評選結果提早外流,以及質疑甄審委員涉利益衝突等問題,於5月4日提出異議書。
臺鐵總經理馮輝昇28日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臺鐵已於5月24日正式回覆微風,針對洩密部分,依照相關規定,並未影響到相關程序,因此不予受理。
再者,針對微風廣場質疑部分委員應利益迴避卻仍參與評分一事,馮輝昇指出,根據其提供的相關資料,臺鐵也詢問專業律師意見後,決定予以駁回。微風後續可依《促參法》相關規定,向財政部促參申訴審議會提出申訴。
另外,微風集團於5月20日已依《行政訴訟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相關申訴,馮輝昇表示,已收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來函,並希望臺鐵在5日內回覆,臺鐵將依相關規定做妥適、審慎處理。
有關與新光三越簽約時程,馮輝昇表示,依照《促參法》規定,目前已與新光三越進行議約作業,續將針對逐條、逐項事項一一討論、釐清後,待整體程序完備後,才會完成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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