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事件頻傳,行政院長卓榮泰4日表示,擬將依托咪酯(Etomidate)從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此外,若違規持有電子煙者,將裁罰新台幣3至10萬元,相關修法將在6月陸續提出。
新興毒品「喪屍煙彈」是將麻醉藥物「依托咪酯」混入電子煙油製成,目前在台灣已被列為第二級毒品。卓榮泰於行政院會上指示,將全面封殺毒駕,並提出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等三大面向策略、14項措施因應。
在源頭嚇阻部分,他說,擬將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直接調升為第一級毒品,未來凡是涉及製造、運輸、販賣者,最高將可處以死刑。法務部預計6月17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確認是否將依托咪酯升級為第一級毒品。
此外,同步強化實體通路與網路管理,未來法規將增訂製造、運輸、販賣、供應電子煙者的刑事責任,另對於違規「持有」電子煙者,除沒入產品外,也將裁罰新台幣3至10萬元,衛福部將盡速提出修正《菸害防制法》。
另會增加網路社群電子煙廣告的屏蔽措施,違者加重罰則,將請數發部特別加強源頭管理,並深化外海攔截與國際緝毒合作,將由高檢署統合六大緝毒系統,持續加強毒品查緝及溯源偵辦工作。
民團:處罰邏輯本末倒置
衛福部這次擬修訂《菸害防制法》,擬針對「持有」電子煙提高罰鍰,最高可達10萬元,對此,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表示,依據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國內全面禁止製造、輸入及販賣電子煙等類菸品,但若民眾被查獲「吸食或使用」,依法最低將處2千元、最高1萬元罰鍰。新法卻讓單純持有的處罰門檻,比實際吸食還要高出數倍。
林清麗表示,這無異於變相鼓勵違法民眾,「只要被警方抓到,就一直拿在手上吸就對了」,因為吸食最低僅罰2千元,民眾若是配合法令收進包包,一旦變成「持有狀態」反而要被裁罰3萬元起跳,矛盾的條文設計令人感到錯亂。
唾液篩檢法制化、提高毒駕刑責
在強化查緝部分,政府將研議唾液篩檢入法的可能性,及加大檢驗量能,將修訂《刑法》或其他法律;另將強化校園毒品防制工作,精準輔導、及時快篩,法務部擬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衛福部次長莊人祥表示,依托咪酯在2024年8月被公告為毒品後,海關迄今查獲進口案件29案、電子煙主機也查獲將近20萬支。
在交通處罰與刑事責任方面,法務部將盡速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行為的法定刑責。
第一波修法拚本會期完成審議
卓榮泰強調,政府對毒駕零容忍,此次涉及5項以上法令修正,相關法令修正將以最快速度送出修法,希望相關措施能抑制毒駕、防制毒品,實現無毒家園、無毒校園、安全健康的台灣。
共計14項措施中,包含《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菸害防制法》等都需修正後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表示,《刑法》修法需要送司法院共同提案,但第一波修法預計6月送立法院審議,仍需要相關數據佐證的修法則會列為第二波修法,也將力拚在這會期送交立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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