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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檢單日聲押毒駕4件獲准 2週內預防性羈押達20人

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獲贈一批「七合一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支援第一線員警防毒駕工作。(張家銨議員辦公室提供)
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獲贈一批「七合一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支援第一線員警防毒駕工作。(張家銨議員辦公室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檢警嚴查毒駕不法,6月9日連續查獲陶姓、陳姓、周姓、沈姓等被告涉毒駕共4件,經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祥薇訊問後,認被告有反覆實毒駕犯罪之虞及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據統計,中檢自5月27日起至6月9日止,檢察官審酌毒駕被告涉羈押必要性因素,依法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准達20件。

中檢表示,5月27日針對毒駕案件酌定八大重點類型,包括同時扣得毒品、併同酒駕、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事故違規情節嚴重、事故地點位校園周邊或公眾聚集處所、查獲前駕駛行為已致生往來危險、前有多次施用毒品或毒駕前科,以及客觀上顯有疑似施用毒品而無法安全駕駛等情形。

中檢指出,經調查,前開陶姓被告為逃逸外籍移工,警方同時於車內查獲毒品,顯有施用毒品後駕駛之高度風險;陳姓被告經警方調閱車行軌跡後,發現其毒駕行駛於市區公眾聚集處所,漠視民眾交通安全;周姓被告有施用毒品前科,且警方於其隨身包包扣得多種毒品;沈姓被告則同時有扣得毒品及毒駕前科等情形。上開4名被告均符合本署研擬之八大重點毒駕類型,並符合法定羈押要件,經檢察官依法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中檢表示,自5月27日起至6月9日止,審酌毒駕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程度、反覆實施毒駕犯罪可能性及對道路交通安全危害程度等羈押必要性因素,已就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高度再犯毒駕風險的被告,依法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准,高達20件。本署對於符合重點類型且符合法定羈押要件之案件,均將積極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制度,遏止毒駕再犯風險。

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獲贈一批「七合一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支援第一線員警防毒駕工作。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獲贈一批「七合一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支援第一線員警防毒駕工作。(張家銨議員辦公室提供)

毒駕威脅生命  企業捐贈快篩試劑

另根據警政署最新統計,2026年1~4月,全台共查獲毒駕案件高達4,725件,對此,台中市議員張家銨牽線傑揚生化科技公司、台中關懷婦女保護協會,於10日上午捐贈一批「七合一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予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張家銨說,毒駕顯然已成為每位市民隨時都可能面臨的生命威脅,透過這次捐贈,盼能有效支援第一線員警,守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