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荔枝產季,苗栗縣議員徐永煌指出,有民眾沒喝酒,吃了荔枝後,酒測超標,但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為零;但他也擔憂,有心人士恐在酒測前吃一顆荔枝,藉此規避酒駕刑責。
徐永煌指出,他有一名前員工5月底時開車肇事,警方酒測濃度達0.25mg/L,將他法辦;但他聲稱自己沒喝酒,可能是因為吃了荔枝、麵包,與唾液發生化學作用後產生乙醇。事後到醫院自費抽血檢驗結果酒精濃度為零,但距離酒測已近5個小時。
對此,警察局長李忠萍證實,過往酒測實務經驗,若吃了荔枝、酒釀、榴槤或發酵麵包等,在口腔會產生微量乙醇,此時進行酒測就會出現偽陽性,因此測試前會請當事人先漱口。而針對於此個案,警方會將當事人醫院抽血結果報告一併檢附給檢察官,協助還原事件過程。
不過,執法單位通霄警分局表示,該件交通事故發生於5月31日下午,員警依規定於當天下午4時36分許對當事人實施酒測,測得酒精呼氣值達0.25 mg/L;而當事人所提出的醫院抽血報告,檢測時間則為當天晚間9時許。
荔枝成逃避酒駕刑責藉口?
苗栗縣議員黃芳椿11日質詢時,播放網路影片,實測吃完1顆荔枝後立即酒測,確實有酒精反應,他擔憂有心人士恐以此為掩護,刻意在酒測前吃荔枝,以規避酒駕刑責。
警方強調,酒測並非無差別執行,通常是觀察到當事人出現臉紅等疑似飲酒跡象,才會實施。若民眾擔心水果或食物造成口腔殘留酒精,可要求先漱口後再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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