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黨魁習近平上台後持續推動反腐肅貪,但高層違紀案件仍接連爆發。陸委會最新一期《大陸與兩岸情勢簡報》指出,2026年第一季共有20名中管幹部遭通報查辦,包括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等人。報告認為,這顯示習近平打貪反腐已成常態化作為,但也突顯中共貪腐問題依然沉重,「無官不貪」的負面輿情恐持續衝擊其威望。
根據報告統計,所謂「中管幹部」是指由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正廳局級以上,以及正、副省部級領導幹部。2026年前三個月,中共官方共通報查辦20名中管幹部,其中包括副國級及軍委層級2人、正省部級4人。
除了1月24日通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以及中央軍委委員兼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外,中紀委國家監委同期還通報查辦18名中管幹部,包括原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孫紹騁、應急管理部部長王祥喜、原浙江省委書記易煉紅及重慶市長胡衡華等正省部級官員。
報告指出,習近平2012年掌權後展開大規模反腐行動。中紀委資料顯示,「十八大」至「二十大」前的10年間,共立案審查調查553名中管幹部,平均每年約55人。中共雖宣稱已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體化機制,並強調反腐鬥爭取得重大成果,但官方也坦承反腐形勢依然複雜嚴峻。
報告分析,自2023年「二十大」後至今,中管幹部落馬數量不減反增。2023年至2025年平均每年查辦57.7人,並陸續爆發前外交部長秦剛、前國防部長李尚福、前國防部長魏鳳和、中央軍委委員苗華及中央政治局委員何衛東等高層違紀案件。
統計顯示,自2022年「二十大」至2026年3月底,已有31名正省部級以上領導遭通報審查調查,包括2名中央政治局委員及13名中央委員。
巡視制度屬於事後查察
難以發揮事前預防功能
報告指出,中共在堅持黨的領導前提下實施一黨專政體制,對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仍顯薄弱。雖一再強化巡視制度等監督機制效能,但權力高度集中、形同「獨立王國」的地方黨委主要領導班子,始終是腐敗重災區。
報告認為,巡視制度雖具有震懾作用,但本質上屬於事後查察,一般五年任期內僅實施一次巡視,難以發揮事前預防功能,也無法有效解決「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等結構性問題,因此地方官員前仆後繼落馬的情況始終未見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進一步分析,習近平透過制度性集權,已取得對黨政軍高層人事安排的最終決定權,並在第三任期建立以親信及嫡系人馬為主的執政團隊。
然而,「二十大」後短短3年半時間,包括秦剛、李尚福、魏鳳和、苗華、何衛東、張又俠、劉振立及馬興瑞等副國級、軍委層級領導嚴重違紀案,特別是共軍正戰區職和軍委層級高階將領更幾近全軍覆沒,顯示習近平雖權力高度穩固、對幹部任用具最後拍板定案權威,然其所提拔的高階幹部在上任後一再出事,雖不致危及其執政地位,但任前考核不實,「無官不貪」的負面輿情,仍會衝擊其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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