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正式於6月30日開放具備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俗稱「駕艙機車」)上路。交通部29日特別針對路權、駕照及罰則進行詳細說明。
交通部表示,該類車輛雖領用機車車牌,但駕駛人需持有小客車駕照,行駛路權也比照小客車,但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包括淡江大橋,至於地方快速道路則依各縣市公告為主。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迪琦29日表示,駕艙機車依照聯合國規定屬於機車,因此在法規上歸類為普通重型機車、領用機車車牌,但因要操作方向盤、油門,與傳統機車不同,因此駕駛人需有「小客車」駕駛執照才可駕駛。
若民眾僅持有機車駕照卻駕駛駕艙機車,將可罰新台幣6千元到1萬2千元罰鍰,若無照駕駛則可處6千元到3萬6千元罰鍰。
另外,駕艙機車的路權上比照小客車規定,無需兩段式左轉,且不得行駛機車快速道路,其中包括銜接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的淡江大橋。至於各縣市政府管轄的快速道路,如台北建國高架、水源快速道路、信義快速道路等,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公告規範。
停車部分,依法規定駕艙機車需停放在小型車停車格,不過胡迪琦指出,由於此類機車屬於「開門式」的車輛,停車空間必須考量車門開啟幅度,地方政府對此可彈性執行,得自行公告允許使用兩個車格或三個車格等,甚至劃設專用停車格。
胡迪琦指出,考量到車體本身已具備結構性的車身保護,駕駛人無需配戴安全帽,但駕駛及乘客均須依規定繫妥安全帶,違者將處以1,500元罰鍰,此外,若違反毒駕等相關法規,將依照機車罰則進行裁處。
交通部補充,雖然新法於6月30日生效,但車輛安全審驗規定7月1日才生效,業者仍須依據《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完成檢測並取得合格證明,才可申請領牌,預估新車正式合法上路,尚需約3至6個月,到第四季左右民眾才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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