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6月16日通過決議,呼籲歐盟和成員國對跨國鎮壓採取「零容忍」立場,嚴厲打擊和制裁在歐盟境內發生的各類跨國鎮壓行為。
上述決議案以434票贊成、128票反對、104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決議案多次點名中共,指出中共開展全球規模最大、最系統的「跨國鎮壓」行動。
「跨國鎮壓」是指國家、威權政權、國家附屬實體或其代理人,為維護自身利益而採取蓄意行動或發出威脅,針對居住在海外的個人或群體(及其支持網絡和家庭成員)實施恐嚇、噤聲、脅迫或傷害的行為。
跨國鎮壓侵犯國家主權
決議案認定,跨國鎮壓屬於外國干涉手段,破壞「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及尊重人權等價值觀」,「侵犯了基本權利和國際法,同時也損害了歐盟及其成員國的主權與安全」,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每個人,均享有歐盟法律下的平等權利與保護,歐盟當局「必須保障並維護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每個人的個人權利」。
決議案指出,在歐洲及全球,實施跨國鎮壓的主要國家包括俄羅斯、中共、伊朗和白俄羅斯,且特別點名中共,指其進行「全球規模最大、最系統的『跨國鎮壓』行動,並基於廣泛的域外基礎設施,包括與國家有關聯的實體、海外警務服務站、僑民團體、學術與學生組織、媒體機構及數位網路等,透過監視、騷擾、法律與經濟施壓、濫用國際刑警組織機制、強制遣返及恐嚇家屬等手段,識別、監控、恐嚇和脅迫僑民群體中的個人及相關人員。
建議行動和制裁
為打擊跨國鎮壓行為,決議案提出了數十項建議。包括:
- 以最強烈的措辭譴責跨國鎮壓和外國干涉行為。
- 呼籲歐盟執委會和成員國承認,跨國鎮壓是不可接受且非法的手段,並承諾採取「零容忍」態度,即針對在歐盟領土發生的任何形式跨國鎮壓,採取果斷、協調且全面的行動。
- 敦促成員國將跨國鎮壓相關規定納入本國法律體系。
- 跨國鎮壓存在嚴重的漏報,蒐集可靠數據對了解其規模至關重要。
- 認可民間社會組織在記錄最隱蔽的跨國鎮壓上,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模式包括數位監控、金融打壓、行政騷擾及代理人脅迫等。
- 呼籲成員國與最易遭受跨國鎮壓影響的僑民群體保持密切聯繫。
- 呼籲成員國為執法、司法、金融、網路安全、移民及庇護部門的人員提供關於識別和應對跨國鎮壓的專門培訓。
- 呼籲歐盟相關機構合作,針對歐盟境內及全球的事件,建立跨國鎮壓的數據蒐集、監測和報告機制,允許公共當局和利益相關方提供資訊,並供歐盟執委會和成員國用於制定、完善和評估其打擊跨國鎮壓的政策。
- 呼籲理事會任命一名負責應對跨國鎮壓問題的專員,該專員可作為聯絡節點,協助制定關於應對跨國鎮壓的歐盟總體戰略。
- 呼籲歐盟執委會和外交機構考慮將從事跨國鎮壓的個人和實體列入《歐盟全球人權制裁制度》(又稱「歐盟馬格尼茨基法案」)的名單,並明確將跨國鎮壓列為相關制度下的制裁依據。
麥塔斯:內容詳盡 堪稱典範
國際知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告訴《大紀元時報》,這份決議是一次「警示」和一聲「響亮的號角」,「歐洲各國政府應落實該決議中的每一項建議。」
麥塔斯表示,該決議內容詳盡,並提倡採取一系列具體解決方案,「堪稱典範」,為關注及希望應對該問題的國家提供了一份行動計畫,無論是否為歐盟成員國。
華府「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AFPI)中國政策高級主任陶智(Piero Tozzi)告訴《大紀元》,歐洲議會通過的這項「零容忍」決議,加上英國法院日前判定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一名負責人,因針對流亡異見人士而有罪,表明歐洲已開始意識到中共在其領土上實施的長臂鎮壓。
「此次投票只是第一步」,陶智說,「接下來的工作包括教育國家和地方層面的執法人員、檢察官、政界與社區領袖及廣大民眾,使其學會識別跨國鎮壓行為,並提供相應的檢舉途徑,以便制止此類行為,並將其繩之以法。」
歐盟:動用人權政策工具
就歐洲議會通過的這份決議案,歐盟一位發言人在回覆《大紀元》的郵件中表示,跨國鎮壓違反了國際人權法規,「歐盟正密切關注全球的此類活動,並動用人權政策工具應對」,例如提出正式交涉、在人權對話中討論,及在多邊論壇採取行動等。
2020年12月7日,歐盟理事會建立《歐盟全球人權制裁制度》,允許歐盟對世界各地嚴重侵犯人權的個人和實體實施定向制裁,包括凍結資產、禁止入境歐盟、禁止歐盟個人和企業向被制裁對象提供資金或經濟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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