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車輛以原廠排氣管完成檢驗後,再改裝排氣管上路,導致深夜或清晨噪音擾民。環境部6日表示,配合《噪音管制法》修法,訂定裁罰基準,明確規範「情節重大」包括噪音值逾管制標準值15分貝,在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2次且未改善者,最重可處吊扣牌照6個月。
《噪音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罰鍰由原本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提高為3,600元至3萬6千元,情節重大且逾期未改善者,得吊扣牌照6個月。
環境部同步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正裁罰基準與訂定的認定要點,可提供各直轄市、縣市環保機關更明確且一致的裁罰依據,並加強管制夜間噪音及累犯等嚴重擾民行為,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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