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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校園濫訴 教育部提4改革方向

115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7月7~8日在新竹縣舉行。(教育部提供)
115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7月7~8日在新竹縣舉行。(教育部提供)

【記者莊璦筠/新竹報導】近年來,校園輔導管教事件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多個教師團體呼籲將輔導管教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給予教師明確的管教後盾,立法院也要求教育部檢討校事會議制度,減少校園濫訴。教育部回應表示,將盡快檢討輔導管教相關辦法及注意事項,建立更快速的教師支持機制,並進一步強化家庭教育。

教育部今年1月12日修正教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新制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改由校長召集會議認定是否受理、無記名投票,並新增輔佐人參與制度等。

根據教育部統計,自新制實施以來,截至今年5月31日止,進入調查案件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82%降至22%,不受理案件的比例則由18%提高至35%,顯示受理判斷與案件分流機制已逐步發揮效果。

針對解聘辦法修正實施後的執行情形,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彭富源表示,將於7月15日前提出檢討報告,並與修法前同一時期的整體情形進行比較分析,檢視制度實施成效及相關細節。

除針對制度分析外,教育部也將同步推動4個改善方向,包括建立教師法律支持機制、研擬教育領域教師職業安全指引、訂定協助教師的班級經營及輔導管教措施,並明確化相關規範、以及強化家庭教育。

教育部長鄭英耀補充,近期社會大眾對校事會議的許多擔憂,引用的案例多數發生在修法之前,今年1月新制上路後,對案件受理標準與案件分流均有進行調整,會蒐集各縣市的意見,持續討論如何讓第一線教師瞭解修法後的改變。

鄭英耀強調,校事會議機制是希望讓不適任教師依法離開校園,以維護學生受教權,但也不該讓認真教學的老師,因些微的言語或班級經營上的疏漏,就被送交校事會議並承受調查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