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管會預告修正保經代管理規則,為配合保險招攬、核保及理賠辦法修正,提出五大修正重點,包括放寬電訪對象、高齡投保可望豁免錄音錄影及關懷電訪、鬆綁高資產客戶投保作業、開放國際保險業務(OIU)轉介費、防範保經代人員兼任業務員造成利益衝突。若預告60天無重大意見,最快9月底上路。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現行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及銀行辦理借款投保、解約再投保等案件時,必須對「客戶」進行關懷電訪,修法後將對象明確調整為要保人及實際繳交保險費者,不再包括被保險人,以符合實務需求及法規一致性。
另一項修正是建立高齡投保豁免機制。保險局指出,若保經代公司或銀行依合作保險公司報經主管機關備查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辦理招攬,可免除65歲以上客戶銷售過程錄音、錄影及高齡關懷電訪,兼顧投保便利與消費者保障。目前已有14家壽險公司將相關配套措施送交主管機關審查,正式核准前仍須依現行規定辦理。
配合人身保險業發展財富管理業務,本次修法也放寬高資產客戶相關作業。未來保經代公司及銀行若依保險公司核准或備查的招攬控管措施辦理,可豁免適用高齡投保保障措施;協助高資產客戶辦理以保險契約擔保的保費融資也可以免除電訪。
此外,為推動國際保險業務(OIU)發展,修法將保經代公司因轉介OIU業務支付或收取的轉介費將不列入禁止行為,例如,過去台灣保經公司與馬來西亞顧問公司合作,因轉介費缺乏法源依據,佣金只能支付給實際招攬人員,修法後,保經代業者就能合法支付推介費用給海外合作夥伴。
這次修法也明定保經代公司任用人員,除符合法令例外規定外,不得同時登錄為保險公司或其他保經代公司的保險業務員,避免內勤或主管兼具業務員身分而引發利益衝突,進一步健全保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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