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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100%橄欖油 母子賣混油求刑5年

北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北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融琦國際、源樂國際涉嫌混合芥花油、西班牙初榨橄欖油,然後再將調和油偽裝成義大利進口之100%橄欖油,藉此獲利3,600萬餘元,北檢14日偵結起訴,求刑兩家公司代表人黃月雪、李尚融5年以上有期徒刑。

母子三人聯手製作混油

檢方表示,黃月雪與李尚融、李正琦分別為母子、母女關係,李正琦為融琦及源樂公司的員工,擔任會計行政工作。傅世杰協助油品混充、填充、封裝、載送。

四人自2016年起購買大量芥花油、西班牙初榨橄欖油,由李正琦在空的塑膠瓶上黏貼載有「100% PURE Olive Oil」品名、「成分:100% PURE橄欖油」、「原產地:義大利」字樣的商品標籤,並於營養標示處記載虛偽內容。

傅世杰接著將這些塑膠空瓶載至位於新北市深坑區的倉庫,依黃月雪、李尚融指示將芥花油及橄欖油依比例倒入倉庫現場油槽,以製成600公升的芥花、橄欖調和油,再將調和油填充進塑膠空瓶內,謊稱義大利進口100%橄欖油。

為使消費者深信產品確為義大利進口,李尚融、黃月雪於2023年、2024年從義大利進口210瓶、240瓶「蒙特樂橄欖油」,藉以取得食藥署的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申請書、進口報單,並用源樂公司名義進貨芥花油後交由融琦公司使用,以避免消費者察覺混油。

融琦公司、源樂公司於2024年至2025年合計銷售的芥花、橄欖調和油,分別為1,645萬9,338元、2,020萬4,549元。傅世杰則獲得94萬5千元報酬。

檢方審酌,四人在我國爆發多起油品混充案件後仍繼續從事犯行,且犯後態度惡劣,所以針對黃月雪、李尚融,均請法院從重量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刑;李正琦、傅世杰僅為公司職員,且據實交代犯罪細節及犯罪所得下落,故請法院酌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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