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此,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了「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SAVE Act, 2026)。該法案要求在聯邦選舉中登記投票時提供美國公民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通常需要提交可接受的證件,而使用郵寄選票的選民則需滿足額外的身分驗證要求。總統支持的提案旨在將郵寄投票限制在諸如服兵役、患病、殘疾或長期旅行等特殊情況。
全國民意調查始終顯示,絕大多數美國人支持諸如選民身分識別和投票時出示公民身分證明等措施。
然而,反對派政客和倡導團體仍然認為,由於選民詐欺幾乎不存在,因此沒有必要採取更多的選舉保障措施。
不久前,佛羅里達州的保守派新聞媒體Newsmax電視台的《喚醒美國週末版》(Wake Up America Weekend)節目就播出了這樣一個例子。在討論「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時,一位反對者聲稱,就連保守派智庫美國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也得出結論,認為美國存在選舉舞弊的證據「不到零」(less than zero percent)。雖然主持人和其他嘉賓都支持這項法案,但他們都沒有直接反駁這個說法。
然而,這種說法是故意誤導的。
事實上,傳統基金會從未發表過任何研究報告聲稱選舉舞弊的發生率極低。相反,它維護著一個選舉舞弊資料庫(Election Fraud Database),其中記錄了美國各地已證實的選舉舞弊案例,包括刑事定罪、民事判決以及因舞弊而被推翻的選舉結果。截至2025年底,該資料庫已收錄了數十年來累積的約1,600個有記錄的案例。
傳統基金會坦承,其資料庫並非所有選舉舞弊案件的完整統計。它只是已發現、調查並成功結案的案件目錄。如同任何犯罪行為資料庫一樣,它幾乎肯定低估了實際發生的犯罪總數,但究竟低估了多少,無人能夠確切知曉。
「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的批評者對現有證據的解讀帶有偏見。他們將約1,600起有記錄的案例與同期美國大選數十億張選票進行比較,並得出結論:已證實的選舉舞弊僅占所有選票的極小一部分--遠低於0.1%,在許多分析中甚至遠低於千分之一。他們還堅稱,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有足以改變美國總統選舉結果的大規模選舉舞弊。
無論這些結論對錯,都不意味著選舉保障措施沒有必要。即使是數量相對較少的舞弊選票,在勢均力敵的選舉中也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尤其是在地方或州級選舉中,勝負往往只在幾百張選票之間。
此外,選舉公正不僅僅在於事後追究舞弊行為的責任。準確的選民名冊、可靠的公民身分核實、安全的投票程序以及各州統一的標準等,都有助於增強選民對選舉結果的信心。
事實上,由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 1924-2024)和前國務卿貝克(James Baker, 1930-)於2004年共同發起主持的兩黨聯邦選舉改革委員會(CFER)就指出:「如果沒有保障措施來阻止或發現舞弊行為,或者確認選民身分,選舉制度就無法贏得公眾的信任。」這個結論在今天仍然像二十年前提出時一樣具有現實意義。
「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的支持者認為,要求提供公民身分證明文件是一項適度且合理的保障措施。大多數美國人在辦理護照、駕照或其他政府頒發的證件時,已經提供了類似的證明文件。他們認為,在參與聯邦選舉前要求提供類似的證明文件既不繁瑣也不構成歧視,只是增強人們對「只有符合資格的公民才能投票」的信心。
今年6月底,美國總統川普以選舉公正應是國家頭等大事為由,取消了一項旨在簽署兩黨法案的活動。白宮認為該法案是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住房負擔能力立法之一。
他在社群媒體上發文說:「今天的住房記者會和簽字儀式即日起取消,直至我們通過急需的「拯救美國法案」(SAVE America Act),我認為這是一項國家緊急事件。」
人們可以對「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的具體條款,以及該法案是否在選舉安全和選民權利之間取得了恰當的平衡持有不同意見。但是,以「零證據」為由駁斥嚴重的疑慮,無助於確保選舉的公正性。那些認為有紀錄的舞弊行為相對罕見的人,也應該能夠理解並同意消除現有系統中顯而易見的漏洞。
公眾對選舉的信心,對於健康的民主至關重要,而透過「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遠比假裝選舉舞弊根本不存在要負責任得多。
隨著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期中選舉即將到來,那些堅持反對這項法案的參議員們或許終將得出結論:對選舉誠信的墳墓視而不見,並不是推進美國最佳利益的好策略。(信宇編譯)
——作者布魯克斯(William Brooks)是加拿大作家、智庫公共政策前沿中心(Frontier Centre for Public Policy)的高級研究員,並定期為《大紀元時報》撰稿。
原文「Election Fraud: The Myth of Zero Evidence」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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