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一名張姓男子(51年次)在113年間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裁罰新臺幣(下同)18萬元未繳,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移送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查出張姓男子有房有地,卻不願繳納酒測罰鍰,遂請地政機關將其名下之龜山區房地辦理查封登記,張姓男子接獲通知後,立即將18萬92元(含執行費用)匯入桃園分署專戶一次繳清,解除房產被拍賣的危機。
張男於113年間,在龜山區大同路一帶駕駛汽車遭攔檢,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遂遭移送機關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
桃園分署查出張男名下有位於龜山區的房屋土地,已居住20餘年,另有繼承而來的4筆土地,卻經通知仍未到場處理罰鍰,旋即於115年7月15日發文請地政機關將張男名下之龜山區房地辦理查封登記,張男收到桃園分署公文後,趕緊致電桃園分署表示,該筆罰單是忘記繳納,不是蓄意的,伊需要幾天時間籌錢繳納罰鍰,請求暫勿執行,終於在115年7月24日將18萬92元(含執行費用)匯入桃園分署專戶繳清罰鍰。
桃園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辦理「交通專案」,持續強力執行欠繳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守護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同時提醒民眾,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悔不當初!◇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