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近年發展「演場會經濟」,為擴大相關活動經濟規模,實現人潮落地高雄消費之目標,結合夜市、商圈及獨立店家發行「商圈夜市券」。但審計部調查,該券有發放率及兌付率皆偏低、官方網站資訊即時性及完整性不足等問題,另也有合作業者未依規定開立全額發票。
審計部報告指出,高雄市近年因大型演唱會活動接續舉辦而吸引大量追星及觀光人潮,市府經濟發展局結合觀光、交通及住宿,以擴大演唱會及相關活動之經濟規模,並實現人潮落地高雄消費之目標,自2023年3月起多次辦理「高雄市演唱會經濟-商圈夜市優惠券收發券委託專業服務案」,分由夜市、商圈及獨立店家3種兌付管道發放,以刺激消費。
經統計,截至2025年底止,相關服務案累計執行2,742萬餘元。但審計部抽查其中4案發現,在3種兌付管道中,以夜市兌付張數占比79.26%為最大宗,且整體發放率僅介於19.18%至33.44%間,兌付率也僅介於43.92%至66.81%間,再加上官方網站資訊未即時更新,且未完整標示合作商家資訊,使刺激消費效果受限。
此外,報告中也提到,商圈夜市券合作商家間,有未以消費全額開立發票情形,涉違反商圈夜市券及相關稅法規定,已函請高市府檢討改善。
對此,高市府表示,將持續與演唱會主辦方滾動調整合適兌換方式,加強合作店家管理與網站資訊更新,並持續改善導流機制,發想相關主題性活動,串連更多業別與店家對接,持續擴大演唱會效應,帶動更多商機。目前也已責成委外廠商向合作店家宣導及教育訓練使用商圈夜市優惠券消費須開立全額發票,以確保兌付過程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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