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退伍中校石濱芳,曾赴我國友邦帛琉從事旅遊相關事業,卻遭中國外交部附屬單位「GBD公共文化外交交流中心」吸收,於2021年、2022年先後替中方刺探、收集、交付帛琉支持台灣參與第74屆WHA、第7屆「我們的海洋大會」情形,涉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經檢方偵結起訴。
新竹地檢署調查,石濱芳於1983年間進入國家安全局第四處(後改制為第六處)擔任研譯官,後於1996年間以中校軍階自國安局第六處退伍,屬《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條所規範之退離職情報人員,不得為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從事情報工作,而刺探、收集、洩漏或交付非機密資訊。
然而,石男竟與中國外交部附屬單位「GBD公共文化外交交流中心」工作人員接觸,並於2021年4、5月間,接受GBD交流中心人員指示,刺探、蒐集友邦帛琉支持我國參與第74屆世界衛生大會(WHA)的情形等相關資訊,並於同年5月14日透過微信向中方人員回報帛琉將提案讓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共同提案的國家等資訊,以及他對結果之研判。◇
此外,石男另於2022年3月間接受中方人員指示,刺探、蒐集帛琉舉辦第7屆「我們的海洋大會」相關資訊,並陸續回報我國代表團人數、帶隊官員及住宿情形,並將相關資訊整理後製作成「2022帕勞我們的海洋大會紀要」Word檔,傳送給中方人員。對方收到檔案後回復稱「先彙報給領導」,並要求持續探詢,他便再交付會議動態、特使答謝宴會邀請函及相關照片等非機密資訊。
竹檢指出,《國家情報工作法》對現職及退離職情報人員課予較一般人更高之法定義務,目的不僅在防止國家機密外洩,更在防止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情報人員的專業、經驗、人脈及資訊取得能力,建立對我國的情報蒐集管道。
檢察官認為,即使個別資訊並非國家機密,但若是替境外敵對勢力從事情報工作而刺探、蒐集或交付,經持續彙整、比對及分析,仍可能掌握我國外交政策、政府決策及對外布局,進而危害國家情報安全,依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之「退離職情報人員為境外敵對勢力從事情報工作,而刺探、收集、交付非機密資訊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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