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去年準點率達97.02%,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7日表示,現行準點率主要是看列車抵達「終點站」的時間,旅客在中途站遇到的延誤,未必會反映在最後的統計數字,建議臺鐵重新檢視準點率及賠償方式。
消基會7日舉行「臺鐵準點率漂亮,為何旅客仍常常感受誤點?」記者會,表示臺鐵公司化已逾2年,票價調漲也超過1年,這次聚焦列車準點率及延誤賠償問題。
消基會表示,臺鐵目前以列車抵達終點站時間計算準點率,延遲5分鐘內仍列為準點。列車即使在中途站發生延誤,只要後續追回時間,最後抵達終點站時未超過5分鐘,仍會被列為準點。
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汝吟舉例,列車如果抵達松山站時已晚7分鐘,最後抵達終點站只晚4分鐘,統計上仍可能算準點,但對當時在松山站等車的旅客來說,已經發生延誤。
在延誤賠償部分,陳汝吟表示,依臺鐵現行規定,因臺鐵故意或過失造成列車遲延45分鐘以上,對號列車旅客才能退費或免費兌換車票;如果是非可歸責於臺鐵的原因,則需延誤達120分鐘以上,才提供免費兌換乘車票。
陳汝吟說,近期屏東至潮州鐵路沿線因設備老舊、水氣入侵,連續3天發生誤點。她認為,設備老舊是可以管理、也可以預先掌握的風險,不宜直接列為非可歸責於臺鐵的原因。
消基會祕書長陳雅萍表示,對通勤者來說,10分鐘就可能造成遲到;需要轉乘高鐵、客運或飛機的旅客,20分鐘可能影響後續行程甚至造成票券作廢;就醫、考試、面試或參加重要會議,延誤造成的損失也可能超過車票價格。
為此,消基會提出6項要求,包括:公開各站準點率,除了終點站,也公布各站到、離站超過1分鐘、3分鐘及5分鐘的延誤情形;統一年度準點率統計方式,並同時公布包含及排除不可抗力因素的數據。
消基會另要求建立誤點原因及改善追蹤制度,檢討45分鐘的補償門檻,研議15分鐘、30分鐘及45分鐘以上的分級處理方式,並推動延誤主動通知、自動補償機制,以及將實際準點情形納入臺鐵績效考核。
臺鐵公司表示,目前的賠償方式已參考國內、外鐵路運輸業者規定及實務訂定,現行賠償標準、內容、補償額度及適用範圍均較其他業者高。臺鐵也定期召開誤點改善小組會議,針對可控因素請相關單位檢討,並推動短、中、長期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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