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政府廉能與公共信賴,基隆市政府政風處於9月9日及10日於市府大禮堂分別辦理兩場「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講習,參訓人員包括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之適法人員、各所屬機關政風人員(含兼辦政風)、相關業務(如獎懲、補助或採購)之承辦人等,兩場次約共計150人參與。本次講習特別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劉專員維倫擔任講座,課程中將介紹該法對政府採購與補助業務的實務影響,並佐以案例分析加強提醒本法適用人員及其關係人應恪守法律規範,共同守護公共利益。
政治制度之透明化及公開化是政府廉能清明之表徵,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為重要的陽光法案,立法目的係為建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有效遏阻貪污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眾對政府清廉執政之信賴;本法主要規範公職人員及其配偶、親屬、助理等「關係人」在執行職務時,不得圖利自身或相關人員,亦不得參與涉及利害關係的交易或補助行為,舉凡採購案、補助計畫或標租土地,只要涉及對價關係,即可能觸法。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呼籲,公職人員應誠信執行職務,並依本法善盡揭露與迴避義務,讓廉能政府不僅是理想,更能落實在日常行政中,以實際行動贏得民眾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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