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各地執行分署積極展開「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旨在透過強力的執法手段,確保國家公權力不容挑戰,並進一步維護安全的用路環境。
居住雲林縣的32歲劉姓男子,於民國113年後連續欠繳多筆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使用牌照稅,所有車輛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又不依限檢驗,且多次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或行駛公路未依規定繳費並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此外,劉男還曾因駕駛貨車於高速公路未繫安全帶、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以及隨意變換車道等高度危險駕駛行為而遭受裁罰。上述交通案件相關欠費3年內累計達26萬餘元,另加計欠繳的健保費8萬餘元,各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總欠金額高達34萬餘元。
義務人劉男名下並無任何存款及薪資所得,但在雲林縣西螺鎮有2筆土地及1棟2樓建物。嘉義分署隨即於民國114年7月函請地政事務所查封上述不動產。劉男得知財產遭查封後,前來分署申辦分期繳納,豈料僅繳納一期1萬元後便不再繳納,分署隨即廢止分期許可,同年12月間劉男再度申請分期繳納,卻同樣僅繳納一期便未續繳。劉男兩度違約後,執行人員前往戶籍地現場執行並留下繳費通知單,劉男似乎仍無動於衷,嘉義分署立即續行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就在民國115年9月執行人員前往不動產現場進行查封指界前夕,劉男驚覺名下不動產恐將被法拍,遂即將所有欠費全部繳清,嘉義分署立即撤銷三筆不動產查封登記。
嘉義分署嚴正呼籲,民眾應切實遵守交通規則,違反道路法規不僅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害,也會危及自身安全,一旦違規遭受處罰,若惡意拒不繳納,行政執行機關必將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手段追查到底,確保國家公權力不受挑戰。若民眾確實因經濟狀況困難而無法一次繳清,執行分署在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分期繳納,但務必切實履行分期繳納義務,否則仍將續對其財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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