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中市專勤隊近日破獲,由中國大陸程姓主嫌等共組的跨國非法代理孕母集團。調查發現,主嫌程男等人於泰國設立人工生殖及代孕公司,為增加曝光度及客戶信任度,透過網路及社群平台大肆廣告,並分享成功案例,招攬有代孕需求之民眾。全案由台中地檢署於20日偵結,認定程男等3人違反人工生殖法,依法提起公訴,並對中國籍幕後2名負責人發布通緝。
經查,該集團分工縝密,犯罪痕跡橫跨馬、泰、臺人士。顧客一經介紹後,該集團即提供大量各行各業、不同學經歷之泰國籍「卵母個人資料及照片」供其於網站挑選卵母,並宣稱加價即可「指定寶寶性別」。擇定卵母後,集團再分別安排卵母及顧客前往馬來西亞採集卵子及精子,並於當地完成體外精卵結合,受精胚胎植入另一泰國籍代理孕母子宮內孕育。
待孕母妊娠滿9個月後,集團安排來臺,並由程嫌搭配國人徐嫌 2 人負責在臺期間住處、產檢診所及生活照料直至生產。產下之新生兒則交由國人生父辦理後續入籍手續。
調查發現,至少有22 名國人生父,委託23名泰國代理孕母,共計產下25名人工生殖子女,整套流程視客戶需求,收取6萬元至10萬元美元不等,甚至提供15萬元美元的包生套餐。
調查人員指出,依現行我國《人工生殖法》規定,人工生殖僅限於合法夫妻,且須以妻子子宮孕育胎兒,非法仲介看準無法適用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之特定對象生育需求,透過網路及社群平臺大量刊登廣告,並藉網紅推薦及口碑相傳,以拓展客源。
全案由台中地檢署於20日偵結,認定程姓男子、徐姓男子、吳姓女子等3人違反人工生殖法第31條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居間介紹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對大陸籍幕後負責人劉姓男子、劉姓女子2人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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